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記者李菲、譚浩)2008年以來,有關部門逐步落實農村五保供養制度,初步實現應保盡保,供養服務水平不斷提高。
2008年,各地深入貫徹落實《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逐步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供養範圍。據民政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自2008年2月以來,全國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基本穩定在530萬左右,11月底為531.7萬人,初步實現應保盡保。
與此同時,各地根據當地實際調整公佈供養標準,落實供養資金,供養水平不斷提高。目前,集中供養水平為每人每年1968元,比2007年底的1953元增加15元;分散供養水平為每人每年1518元,比2007年底的1432元增加86元。此外,為應對物價上漲,有11個省份給五保對象發放了臨時物價補貼。
在落實供養經費的同時,各地採取有效措施,加快推進農村五保供養服務設施建設。民政部門利用彩票公益金引導開展的“霞光計劃”深入實施,2008年至2009年,民政部計劃從部本級留用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2億元支持地方農村五保供養服務設施建設。
目前,全國五保集中供養人數已達144萬人,集中供養率從2007年的23%提高到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