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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屬國企負責人薪酬增長幅度不得高於職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0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月9日電(岳瑞芳、田瑜)北控集團、首鋼集團等北京市53家市屬企業負責人9日與北京市國資委簽訂了2009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責任書。新的業績考核辦法規定:企業負責人薪酬的增長幅度不得高於職工工資增長幅度。

    北京市國資委黨委書記周毓秋強調,北京市屬國企要處理好企業負責人個人利益與職工利益關係,嚴格執行業績考核辦法,企業負責人薪酬的增長幅度不得高於職工工資增長幅度。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必須和企業以及企業的産品競爭能力相適應。

    2007年12月27日,北京市國資委曾發佈《關於北京市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的指導意見》。 意見提出,北京市屬國企要建立企業職工收入正常增長機制,通過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和廠務公開制度開展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一線職工工資不增長,其負責人工資不得增長。

    記者了解到,自北京市國資委成立以來,北京市屬國企職工的工資增長幅度平均為15%,高於國企負責人平均9%的工資增長幅度。

    當天,周毓秋還對市屬國企2009年的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工作提出了5點要求:一、強化分類考核,試行城市公用類企業的考核辦法。二、通過業績考核指標行業對標,引導企業向同行業先進水平看齊。三、推進經濟增加值指標的應用。四、探索董事會試點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五、落實《北京市國有企業收入分配指導意見》,指導企業加強薪酬的管控力度,推進企業收入分配的分層分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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