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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畢業生就業措施:為了600萬大學生走出幸福路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14日   來源:新華社

為了600萬大學生走出幸福路
--專家詳解國務院高校畢業生就業7項措施

    新華社北京1月14日電(記者譚浩、周英峰)將於2009年畢業的611萬名大學生,牽動著中央高層。溫家寶總理日前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稱,必須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就業工作的首位。會議提出了“鼓勵和引導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等7項措施。

    “這7大措施顯示政府解決就業問題的積極態度,信號明確,對於解決高校畢業生就業問題會起到作用。”中國人民大學中國就業研究所副所長楊偉國接受記者採訪時如是説。但專家們也表示,這些政策具體落實還需要社會各界加大力度合力推進。

    鼓勵和引導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

    “擴大中央有關部門實施的面向基層就業項目規模。”國務院日前召開常務會議明確了:要大力開發基層管理和服務崗位,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工作的畢業生,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並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鼓勵和引導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是緩解大學生就業問題的一條重要舉措。教育部有關人士不久前表示,今年將招募約3萬名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兩基”攻堅縣縣以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而記者從國家公務員局了解到,中央在公務員招錄中也加大了鼓勵和引導大學生到基層就業的力度。例如,規定中央黨群機關50%以上的錄用計劃要用於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拿出了一定職位專門用於招收“三支一扶”人員和西部志願者;規定中央直屬機構中縣級以下基層職位主要用於招錄高校畢業生,改善基層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

    從事教學工作近七十載、93歲的中國科學院院士申泮文説:“基層、農村,尤其是西部地區,急需我們的畢業生。學生們可以支援西部的教育事業,做中小學老師,也可以去基層當‘村官’,幫助村鎮致富奔小康。總之,時代賦予了年輕人這樣一種使命,大學生應該順應時代的呼喚,短時期內可能會苦一些,但將來定會成為一筆寶貴的財富。”

    鼓勵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

    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直轄市以外的各地城市要取消落戶限制。企業吸納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可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

    一項基於全國40萬大學生的抽樣調查《2008年度中國大學畢業生就業報告》表明,民營企業雇用了四成大學畢業生,其規模大致相當於國企和外資企業招聘人員數量的總和,近50%的大學生在中小企業工作。而在歐美等發達國家,中小企業佔全部就業人數的比例則高達65%-80%。

    可以説,目前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空間還很大。例如,海南省就明確提出,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其人事檔案可託管在人才交流中心,可連續計算工齡、可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等,這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畢業生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障礙。

    此外,放開戶口限制,對學生就業是個好消息。但記者採訪中發現,很多學校還在等待實施細則出臺。一些高校就業指導中心老師表示,取消落戶限制的政策對今年的畢業生來説無疑是“雪中送炭”,但政策具體如何執行還有待細化。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張車偉認為,出臺這個政策是一個大的進步,並且也可能對戶籍制度的改革産生推動作用。“當前,戶籍制度約束最嚴重的還是直轄市,特別是北京、上海這兩大城市,天津和重慶的壓力與其他的省會城市情況類似。這個政策排除直轄市,在執行上會更加可行。”

    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

    國務院相關促進大學生就業的措施還有: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更多吸納高校畢業生,支持困難企業保留大學生技術骨幹。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的單位要積極聘用優秀畢業生,高校的科研專項可吸收畢業生參與研究,其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從項目經費中列支。

    目前,一些地方已經出臺相應舉措。例如,為解決大學生就業難問題,上海、福建和遼寧等省市的地方政府開展了“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的計劃,由政府出面協調,企業為畢業生提供半年左右的見習崗位,政府和企業共同提供一定的生活補貼,見習期滿表現優秀的畢業生可以留在企業成為正式員工。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中國就業研究所副所長楊偉國認為,骨幹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的確應該負起更多社會責任,但目前還不清楚它們能在多大程度上增加崗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則表示,可以通過一些減稅政策和社會保險的優惠措施促進就業,比如對碩士生、博士生參加的一些科研項目,從項目裏開支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

    鼓勵和支持畢業生自主創業

    “高校要積極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建設完善一批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一條龍’服務。”國務院7項舉措中明確表示,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落實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扶持政策。

    記者在廣東、浙江等地調查發現,大學生自主創業日趨火熱,但也普遍存在難以找準市場定位、缺乏社會資源、營運模式不成熟等問題。廣東省最近整合社會力量,設立總額高達5000萬元的廣東大學生(聚暉)創業基金,扶持大學生創業。浙江省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從工商部門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交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收費。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高校畢業生如果自籌經費不夠,可以向當地經辦銀行申請2萬-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到期還款的,由當地財政給予50%的貼息。

    日前,在重慶團市委舉行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座談會上,一些代表委員表示,應有針對性地促進青年就業創業。如建議政府成立專門的創業基金,資金來源可由政府按年度直接投入、面向社會募集、已有資金的存款利息收入和投資收入。可引入金融機構和風險投資機構,對發展前景好的項目提供風險投資。還可引入擔保公司為創業項目進行擔保,對於貼息性、一般性扶助項目,從創業資金(基金)中提供擔保支持。

    強化畢業生就業服務

    國務院出臺的措施中也強調了要“強化畢業生就業服務”,高校及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採取多種方式為畢業生提供免費就業信息和各類就業服務。

    當前,高校畢業生就業已經市場化,但高校的就業指導工作仍比較薄弱,主要通過舉辦招聘會等較原始的方式對畢業生開展就業服務。同時,就業供求信息不對稱,信息渠道比較窄,服務效率比較低,因而出現了“用人單位四處找人,畢業生四處找工作”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校畢業生的流動和就業。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院長曾湘泉説,加強就業供求有效信息的蒐集和發佈,提高對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服務效率,有助於縮短高校畢業生找尋工作的時間。在這方面,廣大高校和相關部門都有很多工作要做,也承擔著義不容辭的責任。

    提升畢業生就業能力

    “所有高校都要確保畢業生在離校前都能參加學習實踐活動。”國務院舉措非常明確:“完善離校未就業畢業生見習制度,從2009年起,用3年時間組織100萬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見習。在高等職業院校實施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

    記者採訪中了解到,當前,隨著勞動力市場的發育,人才競爭程度不斷提高,用人單位對應聘者的實際操作能力、適應工作環境變化的能力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但我國高等教育長期重知識灌輸、輕能力培養,高校畢業生缺乏工作經驗和實際操作能力,不能適應用人單位的需要。調查發現,相當多的用人單位之所以不願接收應屆畢業生,主要擔心招來後還要花費精力培訓。

    對此,成都大學副校長、中國國際經濟研究會副會長張其佐説,完善見習制度和實施“雙證書”制度,都是著眼于適應經濟發展和勞動力市場需求的情況,把“天之驕子”盡可能地培養成技能型人才,提升大學生的實際工作能力。這既有助於促進高校畢業生的就業,也可以適當延緩當前的就業壓力。

    建立和完善困難畢業生援助制度

    國務院7項措施中最後一條為:積極為離校後未就業回原籍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將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納入當地失業人員扶持政策體系,對就業困難和困難家庭畢業生給予重點幫扶。

    近年來,國家出臺措施對未就業大學畢業生實行失業登記制度,並按社會保障制度給予基本生活補助和就業培訓。但是,這些援助措施的力度還有待加強。另一方面,還有少數未就業大學畢業生回到農村,成為無經濟來源的人群,而且沒有失業保險和社會保障。

    “必須儘快建立和完善困難畢業生援助制度。”曾湘泉説,大學生是具有較高素質的群體,對未及時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社會保障、就業服務、教育培訓等方面提供更為系統的、有效的政策扶持,不讓他們餓著肚子找工作,給他們一段調整知識結構、積累經驗的時間,幫助他們實現充分就業,有助於避免人力資源的浪費,也有利於整個社會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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