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列確宣佈,與會的382名代表一致表決通過了《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的決定》。 當日,西藏自治區九屆人大二次會議決定,將每年的3月28日設為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新華社記者 格桑達瓦 攝
新華社拉薩1月19日電(記者尕瑪多吉、拉巴次仁、白旭)西藏自治區九屆人大二次會議19日決定,將每年的3月28日設為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列確宣佈,與會的382名代表一致表決通過了《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的決定》。
1959年3月10日,以達賴為首的西藏反動上層集團為保住政教合一的農奴制永遠不改變,悍然發動了旨在分裂祖國的全面武裝叛亂。1959年3月28日,中央政府宣佈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職權,領導西藏各族人民一邊平叛一邊進行民主改革,使百萬農奴翻身獲得了解放。
1月19日,西藏自治區人大代表、昔日農奴格桑和與會其他代表表決通過《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的決定》。當日,西藏自治區九屆人大二次會議決定,將每年的3月28日設為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新華社記者 格桑達瓦 攝
1月19日,西藏自治區人大代表、農奴後代格桑卓嘎(中)和與會代表一起進入會堂。當日,西藏自治區九屆人大二次會議決定,將每年的3月28日設為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新華社記者 格桑達瓦 攝
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揭露舊西藏農奴制度的反動與黑暗
新華社拉薩1月19日電(記者 拉巴次仁、尕瑪多吉)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嘎瑪在19日上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説,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紀念西藏百萬農奴翻身得解放,同時徹底揭露舊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的反動與黑暗。
嘎瑪説,以達賴為首的西藏反動上層集團為保住政教合一的農奴制度永遠不變,于1959年3月10日發動了旨在分裂祖國的全面武裝叛亂。1959年3月28日,周恩來總理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宣佈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職權,從此,西藏百萬農奴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一邊平叛一邊進行民主改革,使自己翻身獲得了解放,真正當家做了主人。
“達賴自發動武裝叛亂失敗叛逃國外50年來,唸唸不忘舊西藏封建農奴制度,從未中斷過分裂祖國、破壞民族團結的分裂破壞活動。”嘎瑪説,達賴集團在國際上大肆惡毒攻擊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國內不斷組織策劃分裂破壞活動,時刻夢想在西藏恢復反動、黑暗、野蠻、落後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
“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是我們旗幟鮮明、針鋒相對同達賴集團鬥爭的重大舉措。”嘎瑪説,“我們與達賴集團的鬥爭,不是什麼民族問題、宗教問題,也不是什麼人權問題,事關包括藏族在內的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
“民族改革,西藏百萬農奴翻身解放,是我們、也是我們的子孫後代必須永遠牢記、隆重紀念的重大歷史事件。”嘎瑪説,年輕一代不知道過去的歷史,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就是憶苦思甜,飲水思源,教育人民特別是青少年要牢記西藏百萬農奴翻身解放的歷史,更加珍惜今天來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是西藏各族人民的願望和要求
新華社拉薩1月19日電(記者 拉巴次仁、尕瑪多吉)“許多群眾,特別是老幹部、老黨員、老同志多次請求把3月28日設立為‘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嘎瑪在19日上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説。
嘎瑪説,從封建農奴制的殘酷壓迫和我們黨處處為人民謀利益的鮮明對比中,特別是拉薩“3·14”打砸搶燒嚴重暴力事件後,廣大人民群眾進一步認清了達賴集團的反動本質。她説:“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是西藏各族人民的一致願望和要求。”
據嘎瑪介紹,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第26次主任會議提出議案,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一致通過把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的議案提請自治區九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
“代表們在審議中紛紛表示,民主改革是百萬農奴順應時代發展潮流的偉大抉擇,是先進社會主義制度戰勝腐朽、沒落社會制度的歷史必然。”嘎瑪説,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滿足廣大群眾的強烈願望,順應人民呼聲和要求,作出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的決定十分必要,完全符合西藏實際。
1月19日9時45分,西藏自治區九屆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的決議,到會382名人大代表全體舉手表決,一致決定把每年3月28日設為“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
列確: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意義重大
新華社拉薩1月15日電(記者趙超、李惠子)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列確15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正在召開的西藏自治區九屆人大二次會議將審議《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的決定(草案)》的議案,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將讓包括藏族在內的全體中華民族永遠牢記50年前西藏平叛和民主改革這一歷史性事件。詳細>>>
藏族群眾載歌載舞歡慶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
新華社拉薩1月19日電(記者 邊巴次仁、薛文獻)西藏自治區人大九屆二次會議19日表決通過了一項議案,決定把每年3月28日設為“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以紀念50年前在西藏進行的民主改革。
當這項西藏民主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意義的議案經340多名人大代表舉手表決同意時,遠在幾百公里外的西藏日喀則地區江孜縣江熱鄉班覺倫布村的村民尼瑪次仁等近40名村民來到村委會院子內,慶祝這一為他們這些曾經為農奴和農奴的後代獲得解放而設立的節日。
班覺倫布村是目前西藏保存最完好的奴隸主莊園--帕拉莊園所在地。剛剛度過了自己80歲大壽的尼瑪次仁老人按照藏民族傳統習俗,身穿一身整潔的白色氆氌藏袍出現在跳舞的人群中。“曾經那段苦難的生活不可回想,如今幸福的生活要珍惜。”曾經是帕拉莊園“朗生”(家奴)的老人説。
此時,拉薩市城關區社區居委會的1000多名藏族群眾聚集到統建居委會,歡慶西藏自治區決定設立“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
來自拉薩市老年文體隊、統建居委會、俄傑塘居委會、拉薩市歌舞團、扎細新村居委會的100多名離退休藏族幹部群眾身著節日盛裝,表演了朗瑪舞《幸福的日子》、堆諧《格桑覺覺》、相聲《新農村》、弦子舞《吉祥的彩雲》等20多個文藝節目。演出中,社區群眾興高采烈地跳起歡快的鍋莊舞,用歌聲和舞蹈表達他們對設立解放紀念日的激動和喜悅心情。
多次更換演出服裝的俄傑塘社區居委會黨支部副書記擁珍説:“把每年的3月28日設定為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作為一名社區基層幹部,我心裏感到非常激動。”
“想想過去舊的西藏農奴制,讓人痛心。我們今天歡聚在一起,慶祝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的設定,祝願我們的祖國越來越強大,越來越繁榮。”66歲的擁珍老人説。這位在1959年以前是“朗生”,民主改革後被組織選派到內地上大學、回藏參加工作的藏族女性,1996年退休後一直在安享自己的晚年。
與擁珍一樣曾是一名朗生的米瑪頓珠老人在班覺倫布村村委會的院子裏曬著明媚的陽光,回憶著當年的生活。“吃不飽、穿不暖,還經常挨帕拉家管家的毒打。”老人説,“民主改革時,我就狠狠地打了管家兩個巴掌,還告訴他,‘你們的太陽下去了,我們的太陽上來了’。”
30多戶人家曾經全是帕拉家族農奴的班覺倫布村,如今發展成了擁有86戶人家、544人的村子。在村民自治委員會辦公室墻上張貼的一張表格裏,記者看到去年村民的人均收入已經達到了3987.64元。
在拉薩參加慶祝演出的67歲的統建居委會宣傳隊隊長達娃説:“今天我的心情非常高興,人大會議把3月28日定為解放日。我是生在舊社會的人,舊社會生活的艱苦、黑暗,我都是看著過來的,經歷過來的。現在我已經退休了,有很多時間從事我喜歡的事情,如唱歌跳舞等。我希望我們的國家,我們的西藏,更加繁榮昌盛,這是我最衷心的祝福。”
班覺倫布村村民們在歌聲中享受著太陽的普照,就如同今天幸福的生活普照著這個村的每一位村民一樣。
新聞背景:西藏民主改革
新華社拉薩1月19日電(記者 葉輝)1959年3月開始的西藏民主改革,推翻了封建農奴制度,農奴從此獲得了人身自由,這是西藏曆史上劃時代的偉大變革。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與原西藏地方政府簽訂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條協議》,但西藏的社會制度仍然是“政教合一”的僧侶貴族專政的封建農奴社會。只佔人口5%的三大領主(貴族、寺廟、反動地方政府),霸佔了西藏幾乎全部耕地、牧場和絕大部分牲畜,並佔有大量的農奴和奴隸。農奴和奴隸終年不得溫飽,領主可以任意役使甚至殺害他們。
1959年3月,原西藏上層反動集團撕毀了《十七條協議》,發動了武裝叛亂,他們表面上打著“反對漢人”的旗號,實際上是陰謀分裂祖國,反對西藏百萬農奴強烈要求的社會改革。他們的叛亂,很快就被人民解放軍在廣大農奴的支持和配合下平息,這為在西藏順利進行民主改革創造了有利條件。
1959年3月下旬,民主改革正式開始。民主改革是分階段、有步驟進行的。第一步是開展“三反”(反對叛亂、反對烏拉差役制度、反對人身依附制度)和減租減息運動。在農村,對於參加叛亂領主的土地實行“誰種誰收”的政策;對於未叛亂領主的土地,實行“二八減租”(領主得二,佃戶得八)。同時,解放家奴,廢除人身依附。在牧區,對於參加叛亂牧主的牲畜,由原放牧的牧民放牧,收入歸放牧的牧民所有;對於未參加叛亂牧主的牲畜,仍歸牧主所有,但減少牧主的剝削,增加牧民收入。
第二步是對參加叛亂領主的生産資料實行沒收,分配給貧苦農、牧民;對於未參加叛亂的領主,採取贖買的政策,國家出錢贖買他們的生産資料,無償分配給貧苦農、牧民,農、牧主也分得一份生産資料。
由於這些政策、辦法和措施,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的,因而得到了各階層人民,首先是貧困農奴和奴隸的歡迎,也爭取了更多的上層人士的理解和合作,保證了西藏民主改革順利進行。到1960年底,西藏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全區各地普遍建立了共産黨領導下的農牧民協會、平叛保畜委員會等群眾組織,並在此基礎上建立了各級人民政權。
西藏民主改革徹底廢除了封建農奴主所有制,確立了農牧民的個體所有制度。廣大農奴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産資料,廢除了農奴對農奴主的人身依附。千百年來被當作“會説話的牛馬”的農奴和奴隸,掙脫了身上的鎖鏈,第一次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成為自己命運和西藏社會的主人。
新聞背景:舊西藏封建農奴制
新華社拉薩1月19日電(記者 葉輝 拉巴次仁)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長期處於政教合一、僧侶和貴族專政的封建農奴制社會,其黑暗、殘酷比中世紀歐洲的農奴制度有過之而無不及。
據有關史料表明,舊西藏佔人口不到5%的官家、貴族和寺院上層僧侶等農奴主,佔有西藏幾乎全部耕地、牧場和絕大部分牲畜。農奴超過舊西藏人口的90%。農奴主佔有農奴的人身,把農奴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産隨意支配,可以買賣、轉讓、贈送、抵債和交換。1950年的西藏有100萬人口,其中沒有住房的就達90萬人。
農奴主用差役和高利貸對農奴進行殘酷的剝削,僅當時西藏地方政府徵收的差稅種類就達200多種。農奴為農奴主支的差,佔農奴戶勞動量50%以上,高者可達70%到80%。藏族民諺中描寫道:“農奴身上三把刀,差多、租重、利錢高;農奴面前三條路,逃荒、為奴和乞討”。
農奴成年累月地辛勤勞動,卻連溫飽也得不到保障,經常要靠借高利貸勉強糊口,高利貸年利率高達20%到30%,使借貸者利滾利,造成永遠還不完的“子孫債”和以借貸人和擔保人全部破産而告終的“連保債”。
西藏地方統治者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以維護農奴主的利益。舊西藏通行了幾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將人分成三等九級,明確規定人們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農奴主運用成文法或習慣法,設立監獄或私牢。地方政府有法庭、監獄,大寺廟也設法庭、監獄,領主還可在自己的莊園私設監獄。刑罰極為野蠻殘酷,如剜目、割耳、斷手、剁腳、抽筋、投水等。
1959年,西藏進行了民主改革,百萬農奴從此獲得了人身自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