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1月23日電(記者劉毅非)吉林省長春市政府日前出臺一系列優惠政策推動旅遊産業發展,並計劃在2015年前把長春建成國際旅遊目的地和重要的區域性旅遊集散地。
為保證旅遊項目建設用地,長春市規定,新建旅遊項目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金確有困難的,經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分期付款,一般在1年內繳清。經旅遊、建設、規劃等部門確認的新建重大旅遊項目,3年內減半徵收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
長春市政府還規定,新建的旅遊商品生産、銷售企業納稅確有困難的,可按現行稅收管理體制申請辦理減免房産稅,3年內減半徵收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和殘疾人保障金。對虧損經營、納稅確有困難的旅行社、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旅遊汽車公司,其自用的房産可按現行稅收管理體制申請辦理減免房産稅。
在旅遊業發展經費方面,一方面長春市將加大財政性資金投入。市級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旅遊發展專項業務經費預算,並以此為基數逐年按財政收入增長比例遞增;另一方面,設立旅遊發展基金。每年安排3000萬元,主要用於重點旅遊項目的開發、旅遊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設施的建設,並對為長春旅遊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旅遊企業進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