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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紡織品進口國不應再人為設置貿易障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2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月28日電(記者朱立毅 雷敏)商務部外貿司負責人日前在談及今年紡織品出口的有關問題時指出,2008年後的紡織品貿易應遵循自由貿易原則,進口國不應再人為設置貿易障礙。

    這位負責人介紹説,2005年全球紡織品一體化後,中國政府從大局出發,就紡織品問題分別與歐盟、美國等達成協定,為雙方企業創造了穩定和可預見的貿易環境,也為有關國家進行紡織産業調整創造了條件。去年年底,上述雙邊紡織品協議均如期終止,由此,我國不再對輸美、輸歐紡織品實行紡織品出口許可證管理,也不實行企業經營資質審核。

    這位負責人表示,當前,國際金融市場急劇動蕩,世界經濟增長明顯放緩,國際經濟環境中不穩定因素明顯增多。個別國家業界以擔心中國紡織品在2008年後會出現“激增”為由,要求其政府與中方續簽協議或對中國紡織品採取貿易救濟措施。

    他指出,2008年20國集團金融峰會發表宣言明確提出“在金融不穩定時期,更應力戒保護主義,力戒對投資或商品和服務貿易設置新壁壘”。2008年11月22日,APEC領導人也就全球經濟發表聲明,反對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我們認為,2008年後的紡織品貿易應遵循自由貿易原則,進口國不應再人為設置貿易障礙。”

    這位負責人認為,經過2005年一體化後的過渡,有關産品出口潛能已得到充分釋放,中國與有關國家雙邊紡織品協議産品不會出現“激增”,更不會對其他出口方造成威脅。近幾年國際紡織品貿易穩定發展,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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