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爭2010年使我國一半以上濕地得到有效保護
——就“世界濕地日”訪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
新華社北京2月1日電(記者 于文靜) 2月2日是第13個“世界濕地日”。記者近日就我國濕地保護情況採訪了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
“濕地是人類社會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江河上遊到下游,每天都在為我們服務,健康的濕地生態系統是人類生存發展的物質基礎和重要保證。然而近些年來,由於人口增長、經濟發展和不合理利用等多種因素,濕地消失的速度不斷加快,生態功能不斷退化,根據聯合國《千年生態系統評估》研究結果,全球濕地消失的速度超過了其他任何生態系統。”
賈治邦解釋説,濕地是指天然的或人工的,永久的或暫時的沼澤地、泥炭地、水域地帶,帶有靜止或流動、淡水或半鹹水及鹹水水體,包括低潮時水深不超過6米的海域。沼澤、泥炭地、濕草甸、湖泊、河流、蓄滯洪區、河口三角洲、灘塗、水庫、池塘、水稻田以及低潮時水深淺于6米的海域地帶等均屬於濕地範疇。
經過多年努力,2008年我國新增國際重要濕地6塊,總數達到36塊。新建國家濕地公園20個,總數達到38個。全國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達到550多處。
有著“地球之腎”之稱的濕地,具有巨大的生態功能,對維護地球生態平衡具有重要作用。據統計,我國濕地維持著約2.7萬億噸淡水,佔全國可利用淡水資源總量的96%,是名副其實的最大“淡水貯存庫”,其強大的水文調節和循環功能,發揮著重要的抗旱防澇和淡水凈化作用。同時,作為“生物基因庫”,濕地孕育並維護著豐富的生物多樣性,為人類提供水稻、水産品、濕地植物等物質産品。此外,濕地還是世界上重要的碳庫之一,全球濕地碳儲量約為770億噸,佔陸地生態系統的35%,對於緩解全球氣候變暖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賈治邦説,近年來國家越來越重視濕地保護工作。2008年,我國濕地保護事業又取得了新成績。全國濕地保護條例起草工作穩步推進,黑龍江、內蒙古、寧夏等8個省級濕地保護條例相繼頒布實施;濕地保護體系進一步完善;濕地資源調查監測試點示範工作進展順利,《全國濕地資源調查技術規程》已通過專家論證,為今年啟動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奠定基礎,國際重要濕地監測技術規程也已制定完成並開始試點;《全國濕地保護工程實施規劃》實施兩年來,國家林業局和有關部門已審批濕地項目近200個,《青海三江源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和建設總體規劃》等專項規劃順利實施;通過開展濕地宣傳,公眾保護意識明顯提高。
“同時,濕地公約履約與國際合作成效明顯。”賈治邦説,在第十屆《濕地公約》締約國大會上,我國成功連任公約常委會成員國,公約秘書長在主題報告中高度讚揚中國濕地保護工作,並稱中國可以成為發展中國家開展濕地保護工作的典範。此外,濕地保護被列入“中美能源與環境十年合作”合作領域,還與澳大利亞、德國等建立了合作關係,共同開展濕地保護工作。
“儘管我國濕地保護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與其他生態保護事業相比,濕地保護事業還存在較大差距,濕地保護仍面臨著嚴峻形勢。”賈治邦説,今後必須綜合考慮生態、經濟和社會的需求,科學謀劃濕地保護工作,力爭到2010年使50%的自然濕地和70%的重要濕地得到有效保護,並建立起結構較為合理、功能較為優化的濕地保護網絡體系,逐步扭轉濕地面積減少和功能退化的局面。
賈治邦表示,具體來説,要認真實施濕地保護工程,著手編制濕地保護“十二五”規劃,組織開展好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強化濕地立法,著力消除制約濕地保護管理的體制機制性障礙,重點研究解決濕地生態效益補償、濕地生態補水等政策和濕地徵佔用管理等制度,以及在《國家主體功能區劃》中將整個濕地保護體系納入禁止開發區等問題,建立健全部門間濕地保護管理的合作機制和社會參與濕地保護的機制,共同協調強化濕地保護。
“要正確處理保護與利用關係,充分發揮濕地的多種功能,實現濕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尤其要總結探索保護濕地實體資源、利用濕地景觀等非實體資源、發展生態經濟的保護利用模式。”賈治邦説,在積極尋求多邊和雙邊國際合作機會,為國內濕地保護引進更多資金和先進理念的同時,要重視跨界濕地保護工作,特別要關注喜馬拉雅高原濕地、阿穆爾河-黑龍江流域、湄公河流域、黃渤海區域等敏感區域的濕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