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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中央有關負責人談建“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02日   來源:新華社

團中央有關負責人就建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答新華社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2月2日電(新華社記者李亞傑)日前,由共青團中央建立的首批1952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向社會公佈。就此,團中央有關負責人2日就建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回答了新華社記者的提問。

    問:團中央建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對於促進青年就業創業有何意義?

    答:建立“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是共青團服務青年就業創業的一項重要舉措,與支持青年開展小額貸款、廣泛開展就業培訓工作一樣,對於促進青年就業創業可發揮積極的促進幫助作用。

    第一,可以幫助青年積累工作經驗、提高就業創業能力。既要看到創業對就業的促進作用,也要看到就業經驗、技能的積累對創業的重要促進作用,工作經驗的積累是青年成功創業的重要條件。據有關研究機構的調查,就業後再創業的人與直接創業的人之間的比例是129:4,這也是我們搞見習基地的一個重要依據。

    第二,為企業搭建了一個選人用人的平臺。青年到企業參加見習,為企業提供了一個全方位了解見習人員的機會,可以幫助企業發現自己所需要的人才,滿足企業的擴張性需求。同時青年也可以充分地了解企業,增強對企業的認同感,有利於提高雙向選擇的成功率。

    第三,廣泛動員社會資源,緩解就業壓力,營造關心、幫助青年就業創業的濃厚氛圍。共青團選擇就業創業這個普遍性的、帶有共性的迫切問題作為服務青年的切入點,遵循市場機制和社會公益活動的基本規則,廣泛動員和爭取在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建立“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不僅為青年提供見習崗位,還體現了一種社會責任。我們對見習基地實行三級授牌、動態管理,將認真評價見習基地提供崗位的情況和運轉情況,希望這些基地嚴格管理,在促進青年就業創業方面發揮導向作用。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的建設目標、原則及建立標準、程序是什麼?

    答:今年我們的目標是建立5000個比較規範的統一品牌的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全團要把就業創業見習基地作為一個統一品牌推動。募集基地的工作由地市以上的團組織完成。

    在建立基地中必須注意幾個原則:一是要採取雙贏的模式,包括滿足企業對人力資源的合理需求、對社會榮譽的追求等等,同時又不給企業造成過多的負擔。我們認為見習期兩到三個月對各方是適宜的。二是要遵循廣泛性和具體性的原則。不貪大求全,但考慮積少成多,10人以上就可以授予見習基地的牌子;對於基地可以提供的崗位和工種,我們要做深入研究,要有所選擇,要有一定的技術技能含量,要對青年的未來就業創業有利。三是要注意把工作活動和團的組織建設緊密結合。為了讓各級團組織做好這項工作,我們將通過實施流程設計和標準的合約文本來指導各地建設基地,實現人員對接。

    見習基地建立的標準主要是,合法經營、依法納稅並處於正常生産經營狀態的企事業單位,有提供見習崗位的意願和接收見習人員的能力;具備國家法定安全生産條件;每年至少安排一期見習,每期一般為2至3個月,崗位數量不少於10個;見習崗位的工作內容需具備一定的技術技能含量,見習基地不以短期勞務用工為主要功能;能夠為見習人員提供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一定的基本生活補助;見習結束後,能夠為見習人員出具見習鑒定;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錄用在本單位見習的青年。

    建立的程序,一是團中央、省級團委和團市(地)委、高校團委按照見習基地建立標準,廣泛聯絡相關企事業單位,經雙方同意,簽訂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合同”,原則上誰建立誰簽合同;二是見習基地按照團中央制定的統一標識掛牌。掛牌期限一般為三年,具體見習崗位每年可根據企事業單位實際進行調整,三年期滿,經評價合格的可繼續掛牌。

    問:請談談如何做好見習人員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答:省級團委城市(青工)部、農村(青農)部和學校部負責見習人員招收工作的總體指導、協調和服務。市(地)、縣(區)團委負責組織和招收工作。重點把握以下幾點:一是屬地協調。團中央聯絡建立的見習基地,按見習基地所在地由省級團委統一協調,地市、縣(區)團委負責具體銜接工作。二是基層對接。團中央、省級團委、市(地)級團委聯絡到的企事業單位和崗位提供給基層團組織使用,由市(地)、縣(區)團委和學校團委負責根據崗位需求情況與相關企事業單位團委進行崗位對接,組織推薦本地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已畢業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下崗失業青年和青年農民工參加見習,可以優先考慮有創業意向、家庭經濟困難、初次就業的青年。學校團委聯絡建立的見習基地可直接面向本校學生,自行運轉,不再層層對接。三是就近就便。原則上見習基地和見習人員在同一城市對接,特殊情況由企事業單位和學校或相關機構協商。

    見習基地實行動態管理,授牌單位負責評價本級所建立的見習基地的運轉情況,對未履行合同約定的見習基地予以摘牌,對工作優異的見習基地以適當方式予以表彰。原則上每年評價一次。見習人員在崗工作時間的管理以企事業單位為主,由企事業單位與見習人員簽訂見習協議書;非在崗工作時間,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的管理由學校負責,其他見習人員的管理由招收的市(地)、縣(區)團委負責。團中央、團省委有關部門對見習人員的管理進行跟蹤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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