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澳門2月2日電(記者劉衛國)澳門特別行政區2日發佈公報,依據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的批示,委任5人組成澳門特區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
澳門特區的公報説,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由澳門特區終審法院法官朱健擔任主席,委員分別為助理檢察長馬翊、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馮文莊、特區政府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及特區政府新聞局局長陳致平。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名單與上一屆選舉管理委員會相同。
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法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和委員由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行政長官批示委任,負責領導及推行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委員選舉和行政長官選舉。
今年,澳門將進行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新一任的行政長官需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一人一票選出。選舉委員會成員來自本地主要界別選出的代表。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選舉定於2009年4月26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