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2月6日電(記者張洪河)記者從河北省環保局獲悉,全省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工作日前已經完成,88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全部劃分保護區,保護區總面積達10848.78平方公里。
據了解,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是保護飲用水水源地最大程度免受人類活動影響、保證水質安全的重要措施。1999年,河北省各設區市就劃分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但由於缺乏統一的劃分技術標準,各地保護區劃分工作隨意性較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保護區作用的發揮。為確保人民群眾飲水安全,按照國家環保部門要求,自2006年起,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範圍重新進行了調整劃分,到目前,全省88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共劃分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1036.80平方公里、二級保護區3266.94平方公里、准保護區6545.04平方公里,保護區總面積達10848.78平方公里,保護區面積佔全省地表總面積的5.78%。
據介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禁止設置排污口。禁止在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要責令拆除或者關閉。禁止在一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旅遊、游泳、垂釣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禁止在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要責令拆除或者關閉。在二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旅遊等活動的,應採取嚴格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飲用水水體。禁止在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內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改建建設項目,不得增加排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