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6日電(記者崔清新)全國律協日前出臺了《關於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優質法律服務的工作意見》,以應對愈演愈烈的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的負面影響。
《意見》要求全國律師進一步轉變理念,密切關注國家經濟政策變化,樹立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大局的觀念,進一步創新業務,在服務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過程中拓展律師服務領域,提升服務功能。
《意見》要求全國律師充分發揮疏導和解決社會矛盾的“調節器”、“減壓閥”作用,在承辦因經濟形勢變化引起的勞動糾紛、徵地拆遷、企業破産、融資借貸等可能涉及群體性糾紛、激化社會矛盾的法律案件中,認真執行全國律協《關於律師辦理群體性案件的指導意見》,切實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引導相關主體依法行使訴求,減少不和諧因素,盡最大努力化解社會矛盾。
廣大律師應當發揮自身專業優勢,積極參與到企業的經營決策之中,指導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強化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防範體系,有針對性地為解決企業經營困難和金融風險防範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同時,充分發揮自身精通法律、了解社會實際的職業特點,主動參政議政,建言獻策,積極為政府經濟決策的合法性和科學性提供服務。
各級律師協會應當進一步發揮專業委員會的作用,繼續深入研究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各個經濟領域,包括律師行業自身的重大影響,並及時提出相應對策,在金融風險防範、企業破産重整、公司投資融資、勞動爭議糾紛等重要領域通過業務指引、業務培訓、風險提示等多種形式對律師執業活動進行引導和規範。
金融危機背景下律師行業自身也會發生變化,各級律師協會要密切關注這些變化,及時了解廣大律師訴求,為律師執業排憂解難;引導律師事務所有序展業,防止出現惡性壓價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法律服務市場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