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澳門2月11日電 澳門特區政府日前公佈了《文化遺産保護法》草案,並於2月11日至4月30日就草案展開公眾諮詢。
據特區政府文化局介紹,這一草案更新了有關“文化遺産”的概念,從法律上將其內涵由物質文化遺産擴展至非物質文化遺産,由建築物等不動産延伸至包括一切有價值文物在內的動産,從而與世界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接軌。此外草案還將“澳門歷史城區”這一世界文化遺産作為重中之重加以保護,專設一章對相關的保護原則、制度及系統性管理做出規定。
“澳門歷史城區”于2005年7月15日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産名錄》,為中國第31處世界文化遺産,涵蓋地標議事亭前地和大三巴等。
特區政府文化局局長何麗鑽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文化局極其重視這一草案的公開諮詢,將其作為《文化遺産保護法》立法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政府與廣大市民的一次密切合作。
她還説,在未來的諮詢期內,文化局將面向盡可能廣泛的社會團體和專業人士等舉行座談會,就草案內容進行深入的交流和意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