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3日電(記者崔清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此間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從加大查辦案件力度,推進檢察隊伍建設等六方面工作入手,推進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自身反腐工作。
曹建明提出的六方面工作是:要加大查辦案件力度,推進檢察隊伍建設。對利用和濫用檢察權貪贓枉法、受利益驅動違法違規辦案、違反辦案安全規定致使案件當事人傷亡等嚴重違法違紀案件,要堅決嚴肅查處。
要強化內部監督制約,保證檢察權正確行使。加強反腐倡廉,監督是關鍵。各級檢察機關一定要把加強對自身的監督放在與強化法律監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要緊緊抓住重點崗位、重要環節,著力加強監督制約機制建設。一要切實加強黨內監督,特別是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二要切實加強對執法辦案活動的監督。三要切實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的監督。進一步完善檢察機關幹部選拔任用和監督的相關配套制度,防止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繼續推行和完善政府採購、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制度。積極穩妥開展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要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確保中央決策部署在檢察機關落到實處。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對妥善應對各種風險和挑戰至關重要。
要認真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紮實推進檢察機關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持把落實《工作規劃》和檢察機關《實施辦法》作為推進自身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抓手和重要措施,融入檢察工作、檢察改革、隊伍建設的各個方面,貫穿于執法辦案的各個環節。年底,省級檢察院要向高檢院專題報告本地檢察機關貫徹落實《工作規劃》和《實施辦法》的情況。
要加強反腐倡廉教育,築牢檢察人員拒腐防變的堅固防線。要從真正關心、愛護檢察人員出發,切實加強反腐倡廉教育,著力增強檢察人員嚴格自律、廉潔從檢意識。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與幹部培養選拔和管理使用結合起來,把正面引導與反面警示結合起來,著力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增強教育的説服力和感染力。
要大力開展專項治理,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從近年來的實踐看,抓住執法和隊伍中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是加強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提高隊伍素質和人民群眾滿意度的有效舉措。
曹建明:選擇檢察官職業就是選擇了正義清廉奉獻
新華社北京2月13日電(記者 崔清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13日在此間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説,對檢察機關領導幹部來説,選擇了檢察官這個神聖職業,就是選擇了正義,選擇了清廉,選擇了奉獻。
在講到加強檢察機關領導幹部黨性修養時,曹建明説,要充分認識檢察機關領導幹部加強黨性修養、樹立和弘揚優良作風的極端重要性。領導幹部作風是領導幹部精神境界、思想水平、能力素質的集中體現,對領導幹部作用的發揮有著重要影響。
他説,檢察機關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領導幹部作風方面的問題:有的宗旨意識不強,執法為民觀念不牢,對群眾訴求關注不夠、解決不力,甚至對群眾冷硬橫推;有的學風不端正、解決檢察工作實際問題的能力不強;有的工作責任心、事業心不強,不能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有的政績觀不正確,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不按司法規律辦事;有的個人主義嚴重,不能正確對待名利;有的紀律觀念淡薄,自由主義嚴重,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曹建明指出,什麼樣的利益觀,選擇什麼樣的利益,對領導幹部是一個非常現實的考驗。他要求檢察機關領導幹部一定要把實現個人追求與實現黨的奮鬥目標、人民利益和社會正義緊密聯絡起來,正確看待個人利益,正確看待個人得失,正確把握利益關係,淡泊名利,克己奉公,艱苦奮鬥,在為檢察事業拼搏奉獻中實現自己高尚的人生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