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在即。教育部18日發出通知,要求各高校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嚴禁錄取未經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
通知對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的報名、測試、錄取和公示等環節均作出詳細規定。通知要求,參加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考生應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省級招辦和招生院校要加強與有關部門合作,認真核查考生報名資格及相關證件,不得擅自降低報名條件或擴大本校高水平運動隊項目的報名範圍。
體育專項測試須現場公佈測試成績,並由當場裁判員、記分員及考生三方對測試結果進行簽字確認;要全程監控錄像,做到所有測試項目、所有參加測試的考生均有實況錄像,以備抽查或復核。經招生院校上傳、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確認信息後,各校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集中公示。
同時,各招生院校要進一步加強對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及武術武英級(或以上)考生參加的文化單獨考試的規範管理,提高文化單獨考試要求。招生院校單獨組織的文化考試標準,均不得低於高中畢業考試要求。
在通知中,教育部嚴禁各高校擅自降低錄取標準、擴大規模、增加項目錄取考生,嚴禁以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形式錄取未經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對在組織體育專項測試或文化單獨考試中出現重大疏漏、違反規定錄取高水平運動員的招生院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資格,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並在全國範圍通報。(伍修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