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2月19日電(記者 李雲平)為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內蒙古加大執法力度,嚴肅處理肇事人員和責任人。
內蒙古自治區林業廳廳長高錫林19日在內蒙古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暨綠化委員會第21次全體會議上説,去年,內蒙古各地加大森林草原火災案件處理力度,偵破率達到70%,80多名肇事人員和責任人受到嚴肅處理。其中,寧城縣黑裏河鎮副鎮長受行政記過處分,烏爾旗漢、畢拉河、吉文林業局領導全部受到黨紀或政紀處分,大楊樹林業局奎中林場領導班子6名成員全部被免職。
據高錫林介紹,內蒙古個別地區領導幹部對森林草原防火認識不到位,存在麻痹思想、僥倖心理,防火責任落實不夠到位;還有個別地區火災責任追究未能從嚴懲處,沒有起到警示和震懾作用;同時存在火情報告不及時、不全面、不準確,不問不報、大火小報、越級報告、多頭上報等問題,造成指揮決策、火情處理被動的局面。
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郭啟俊説,內蒙古正在推進依法治火進程,建立完善防火績效評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失職、瀆職、瞞報、謊報、遲報、責任不明、管理不嚴、組織不力等造成較大影響或災害後果的森林草原火災,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也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