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2月19日電(記者 楊霞)廣州市將把城鎮職工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納入醫保統籌範圍,單位和個人均不需另行繳費,但看普通門診時都可享受“報銷”一半左右的待遇。
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擬定了《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試行辦法》(徵求意見稿),2月19日開始公開向市民徵求意見。這一辦法的適用人群,將包括參加廣州市城鎮職工醫保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以及參加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的人員。
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處處長張學文説,這將是又一個填補空白的政策。由於醫保制度實施之初,重點是“保大病”,待遇範圍主要是住院、門診特定項目和指定門診慢性病,未包括普通門診統籌醫療待遇。但是近年來,對年老、多病的參保人來説,門診醫療負擔較重,因此建立門診醫療費用統籌是減輕參保人醫療負擔的有效措施。
徵求意見稿説,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的人員,按規定就醫發生的普通門診基本醫療費用,由普通門診統籌金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及指定基層醫療機構60%、其他醫療機構50%的比例支付。參加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的人員,普通門診統籌金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及指定基層醫療機構50%、其他醫療機構40%的比例支付。這個比例也就是人們俗稱的“報銷”比例。
據介紹,試行辦法擬規定普通門診統籌金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每月300元,每月最高支付限額當月有效,不滾存、不累計。參保人患病住院期間,不得同時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辦理長期異地就醫的參保人,由普通門診統籌金按每人每月60元的標準包乾支付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參保人可在廣州市定點醫療機構中,選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指定基層醫療機構)及其他醫療機構各1家,作為定點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