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大連2月20日電(記者蔡擁軍)大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20日出版的當地媒體上發表通報,稱大連金港安迪生物製品有限公司人用狂犬病疫苗違法添加核酸物質案的行政調查工作已經完成,生産企業和直接責任人將受到嚴肅處理。
通報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依法對此案作出嚴肅處理:沒收違法生産、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罰款;撤銷人用狂犬病疫苗和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的藥品批准證明文件;吊銷企業生産許可證;收回人用狂犬病疫苗和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的GMP認證證書;處直接責任人十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産經營活動,同時依法向當地公安機關移送。
大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處處長毛立告訴新華社記者,對此案的調查是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署和安排下開展的,遼寧省和大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進行,目前基本事實的調查已經結束,此案的詳細情況將由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近期公佈。
大連金港安迪生物製品有限公司2008年生産的11批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於今年1月6日被檢查出含有違法添加的核酸物質;此後,這家企業生産的兩種人用狂犬病疫苗被全部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