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20日説,2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2008—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這是繼青海三江源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和建設工程之後,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在青藏高原實施的又一項重點生態工程,意義重大。
這位負責人説,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體,面積120多萬平方公里,是世界上冰川最發育、湖泊面積最大、河流發育最多的地區,是亞洲乃至北半球氣候變化的調節器,是維繫高原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及周邊地區生態平衡的重要屏障,生態地位十分重要。但是,西藏生態環境比較脆弱,保護和建設任務十分繁重。有研究表明,1961—2007年,西藏地區年平均氣溫每10年以0.32℃的速率上升,明顯高於全國和全球的增溫率,這誘發了草地退化、土地荒漠化等一系列問題。
為保護和建設西藏生態安全屏障,《規劃》確定了生態保護、生態建設和支撐保障三大類十項工程。生態保護方面共包括五項工程:一是天然草地保護工程,實施退牧還草和鼠蟲毒草害治理;二是森林防火及有害生物防治工程;三是野生動植物保護及保護區建設工程;四是重要濕地保護工程;五是農牧區傳統能源替代工程。生態建設方面共包括四項工程:一是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二是人工種草與天然草地改良工程;三是防沙治沙工程;四是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在支撐保障方面,實施生態安全屏障監測體系工程,建設地面生態監測站和地面觀測點。
通過實施上述三大類十項工程,將實現《規劃》的目標:到2030年,西藏自治區的退化草地和草原鼠害基本得到治理,沙化土地和水土流失治理面積大幅度提高,大江大河源頭區、重要湖泊、濕地、河谷區生態環境保護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取得重大進展,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和監測網絡更加完善,基本實現農村傳統能源替代,生態環境與經濟社會呈現協調發展態勢。
《規劃》的實施,由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負總責,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工程建設的綜合協調,農業部、水利部、環境保護部、國家林業局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協同推進。《規劃》所需投資,根據工程建設性質多渠道籌集,國家在加大現有渠道投入力度的同時,適當安排專項資金用於工程建設,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朱劍紅)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就
《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2008-2030年)》答記者問
2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2008-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記者就《規劃》相關問題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