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2月22日電(記者 李倩)記者近日從昆明市紀委、市監察局採訪了解到,針對2月2日晉寧縣發生的森林火災,除了責成晉寧縣對當日擅自脫崗的護林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作出嚴肅處理外,另有7名責任人也按相關規定進行了問責。
2月2日,晉寧縣昆陽鎮三家村與二街鄉栗廟村山嶺接壤處發生森林火災,火災持續約14個小時,過火面積約為700畝,縣林業局防火辦主任李昆朋在火災中殉職。經晉寧縣森林公安分局專案組調查,火災引發原因是3名在校中小學生到山上玩耍,抽煙隨意丟煙頭所致。該案件已于2月5日告破。
火災發生後,昆明市紀委、市監察局及時對這起火災責任進行了核查。核查中未發現公務人員有失職瀆職和違紀違規行為,也未發現處置不力的問題,但在實際防火責任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落實過程中確實存在不到位的問題,一線護林防火日常監管工作存在漏洞。事發當日中午,起火點的林地護林防火員、當日的值班人員趙安擅自脫崗到該鄉集鎮趕集,直至接到火情報告後才趕往火災現場。
目前,昆明市紀委已責成晉寧縣有關部門對事發當日擅自脫崗的護林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作出嚴肅處理,同時對7名責任人進行了問責:免除晉寧縣二街鄉林業站站長職務;晉寧縣林業局分管副局長,晉寧縣二街鄉政府分管副鄉長被停職檢查;晉寧縣林業局局長,晉寧縣二街鄉黨委書記、二街鄉鄉長被通報批評;對晉寧縣分管副縣長作誡勉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