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2月22日電(張懷中、謝新吾)湖南開始實施“上岸定居漁民就業援助計劃”。據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介紹,為推進“一湖四水”(洞庭湖、湘、資、沅、澧)的生態環境建設,鼓勵生活在該區域範圍內的漁民上岸定居,日前,湖南省勞動保障廳和省財政廳出臺文件,將上岸定居漁民納入就業援助範圍,實施就業援助。
湖南省勞動保障廳負責人介紹,2009年年底前,全省“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漁民家庭,每戶至少有1人實現就業和再就業。對今後新出現的“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漁民家庭,實行動態管理,做到出現一戶、援助一戶、解決一戶、清零一戶,建立就業援助長效機制。
凡自主創業的“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漁民家庭成員,可從就業專項資金中享受1000元的一次性就業補貼,對符合條件的還可優先享受小額貸款扶持;對持《再就業優惠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漁民家庭成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可按規定享受稅費減免政策。
政府投資開發的社會公益性崗位、機關事業單位的後勤非在編崗位要優先安置“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漁民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