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2月24日電(記者張洪河)記者日前從河北省國土資源廳獲悉,今年河北省出臺了《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對違法違規用地的地方領導將實施嚴格的問責制度。
據了解,河北省出臺的處分辦法中規定,有以下四種情形之一的,要追究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員和其他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的責任:第一,土地管理秩序混亂,致使一年度內本行政區域違法佔用耕地面積佔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達到15%以上或者雖然未達到15%,但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第二,發生土地違法案件造成嚴重後果的;第三,對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不制止、不組織查處的;第四,對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
據介紹,從河北省近年來的情況看,土地管理秩序雖有明顯好轉,但違法違規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對此,河北省將強化對各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的考核。從今年開始,對設區市政府耕地保護年度目標考核結果進行綜合排名,並積極探索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的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