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趙超、丁可寧)記者25日從教育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由教育部、國家語委組織制定的語言文字規範《漢字部首表》將自2009年5月1日實施。
部首檢字法是一種常用的漢字查字法,廣泛應用於工具書編纂、漢字信息處理及其他領域的漢字檢索。但是,由於漢字的歷史演變,所採用的部首都各不相同。漢字部首不統一的狀況增加了漢字信息檢索的難度,不僅給學習漢字帶來不便,也不能適應信息時代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的要求,因此迫切需要為漢字部首制定規範,規定統一的漢字部首表。
即將實施的《漢字部首表》是在1983年發佈的《漢字統一部首表(草案)》的基礎上制定的。制定過程中廣泛徵求了語言文字專家及使用者的意見,充分考慮了辭書編纂的現狀和需求,並依照現行的語言文字標準,在主部首和附形部首的確立、部首排序、部首表的使用規則等方面做了適當的調整和補充,使部首表更具科學性和實用性。
《漢字部首表》規定了漢字的部首表及其使用規則,主部首201個,附形部首99個。《漢字部首表》的使用規則是,一般應以主部首為主,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根據需要做變通處理。這一規範主要適用於工具書編纂、漢字信息處理及其他領域的漢字排序檢索,也可供漢字教學參考,並有利於促進漢字部首排序檢索的統一。
有了部首表,還需要解決哪些字應歸入哪一部的問題,也就是在辭書裏查一個字應該用哪個部首查。過去,漢字部首歸部方面卻一直沒有統一標準,漢字信息處理、辭書編纂等方面的漢字排序檢索,各自編制部首檢字法,給應用帶來不便,也造成極大浪費。為此,教育部、國家語委組織還制定了《字符集漢字部首歸部規範》,綜合考慮漢字的歷史發展和現實需要,給出了20902個漢字的部首歸部表。這一規範也將於今年5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