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日前編制下發《2009年全國土地利用計劃(草案)》,要求各地優先滿足保增長、擴內需建設項目用地需求,切實保障列入中央新增投資計劃建設項目用地,加大民生領域建設用地供應力度,嚴禁計劃指標用於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産能過剩行業。將農村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統一安排,保障農村建設必要的用地。各省(區、市)在分解下達市、縣土地利用計劃時,須將農村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單列,計劃指標安排量不得低於國家下達當地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總量的5%。
為切實做好計劃分解落實工作,國土資源部要求,正確處理保護資源和促進增長的關係,在嚴格保護耕地的同時,針對當前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和改進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切實發揮土地利用計劃的調控作用,確保批地和用地都嚴格控制在土地利用計劃範圍內。
據悉,國土資源部將於近期對2008年度全國土地利用計劃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記者 夏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