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3月12日電(記者 高路)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2日宣佈實施“就業援助特別計劃”,用人單位招用大齡失業、“協保”、城鎮零就業家庭、農村低收入家庭等七類就業困難人員上崗後,將得到政府補貼。
根據安排,“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標準為法定勞動年齡段內的失業、協保人員和農村富餘勞動力中有一定勞動能力且就業願望迫切,但因自身就業條件差而難以實現市場化就業,連續處於實際失業狀態6個月以上的人員。具體包括七類:男性年滿45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的大齡失業及協保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農村低收入家庭成員;連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3個月以上家庭成員;經鑒定為中度殘疾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被徵地並領取生活費補貼期滿後仍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刑釋解教人員等有特殊困難的其他人員。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吸納上述就業困難人員,並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將獲得一次性補貼。其中,對於屬於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萬元;對於屬於協保人員、農村富餘勞動力以及一次性繳納社會保險費已滿15年的徵地人員,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補貼期限最長可達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