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 教育部12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積極應對當前金融危機對就業形勢産生的不利影響,積極調整高職院校的專業方向,適應就業市場要求。
通知指出,教育部每年一季度為高職院校提供一次針對促進畢業生就業的專業調整備案服務。各地、各部門應根據高職院校申請,審核當年畢業班專業調整需求和實施條件,報教育部備案,並指導學校據此及時進行專業設置結構調整。
通知要求,高職院校要切實落實高職學生學習期間頂崗實習半年的要求,與合作企業一起加強針對崗位任職需要的技能培訓,同時確保學生的生産安全。後期調整方向的專業,更要加強與其他高職院校相關專業和企業的聯合與協作,並共享實訓實習條件。各地、各部門要利用好就業專項資金、失業保險基金等措施,幫助高職院校建立就業見習制度、勞動預備制度,有效促進就業。
通知強調高職院校要把相關專業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作為其學生畢業的條件之一,在頒發專業學歷證書前,努力使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
通知還希望各地、各部門和高職院校支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好針對高校畢業生的專場職業技能鑒定服務;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高職畢業生,要幫助其按規定申請相應的鑒定補貼。
據統計,2008年,我國高等職業教育招生300多萬人,在校生超過了900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