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布魯塞爾3月31日電(記者 劉黎)中國與歐盟31日在布魯塞爾簽署了關於《中歐海運協定》適用於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的修改議定書。這一議定書的簽署標誌著《中歐海運協定》歐盟一方的適用範圍擴大到全部27個成員國。
31日,在歐盟運輸部長理事會召開之際,中國交通運輸部長李盛霖在歐盟總部與歐盟輪值主席國捷克內務部長伊萬·朗格爾、歐盟委員會負責運輸事務的副主席安東尼奧·塔加尼共同簽署了上述議定書。
李盛霖在簽字儀式上表示,中歐雙方互為重要的貿易夥伴,雙方高度重視雙邊海運關係。2002年《中歐海運協定》簽署以來,雙方在海運領域成功開展了合作。當前,隨著金融危機的快速蔓延和世界經濟的減速,國際海運業普遍受到沉重打擊,中歐之間的海運貿易也同樣未能倖免。面對當前國際海運形勢的變化,中方願與歐方一道,採取有效措施,共同應對危機與挑戰,為雙邊貿易提供穩定可靠的海上運輸保障。
2007年1月1日,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加入歐盟。為使這兩個國家加入《中歐海運協定》,中歐雙方參照2005年簽訂修改議定書以便將歐盟一方協定適用範圍擴大為25個成員國的做法,草擬了第二個《中歐海運協定修改議定書》。雙方于2008年2月在北京草簽了該議定書。
中歐雙方互為重要貿易夥伴。根據中國方面的統計數據,過去3年裏,中歐貿易額保持20%以上的年增長速度,中歐貿易貨物90%以上通過海運完成。去年中國對歐盟集裝箱出口量為590萬標箱,佔世界對歐盟集裝箱出口量的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