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7日電 3月31日,十四世達賴喇嘛在印度達蘭薩拉舉行儀式,以表達對印度1959年以來接受其一行流亡的感謝。“在人屋檐下,哪敢不低頭”,如果達賴喇嘛只是從“知恩圖報”的角度,説幾句討巧的話也就罷了,卻不料此人連這種場合也不肯放過,在用盡其所能想出的一切美好詞藻討取主人歡心的同時,又一次對中國中央政府大加污衊,甚至不惜歪曲歷史,出賣民族利益,其以恥為榮的表現,實在令人嘆為觀止。
把武裝叛亂打扮成“和平起義”
達賴喇嘛在這篇感謝辭中回顧其1959年流亡國外的過程時説,“我和西藏地方政府曾努力在‘十七條協議’基礎上與中方和平相處,但一切努力都最終落空,藏人除了于1959年3月10日發動反對中國野蠻統治的和平起義外,別無選擇。”達賴喇嘛在這裡又一次提出1959年3月發生在拉薩的事件到底是“和平起義”還是武裝叛亂的問題。
其實事情本身很清楚。1957年,四川藏區一些土司、頭人為反對民主改革而組織的叛亂武裝,在當地遭到打擊後逃竄到西藏,在拉薩成立了“四水六崗”組織,以統一指揮叛亂武裝各派別之間的行動。1957年7月4日,“四水六崗”以給達賴喇嘛敬獻“金寶座”為幌子,向達賴喇嘛呈送“將所有藏區歸達賴喇嘛領導,對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永遠不改”的報告。達賴喇嘛不僅接受了“金寶座”,還給前來的500名代表挂了哈達,西藏地方政府又以達賴喇嘛名義向“四水六崗”贈送了禮品,表明對這個叛亂武裝的支持。在達賴喇嘛和西藏地方政府的縱容和支持下,叛亂武裝在西藏到處燒殺劫掠,姦淫婦女,襲擊解放軍和幹部職工,規模不斷擴大。
1959年3月9日,西藏地方政府散佈“達賴喇嘛要到軍區看戲,漢人準備把達賴喇嘛劫走”謠言,要求每家都要派人到達賴喇嘛居住的羅布林卡請願。3月10日,一些不明真相的群眾涌向羅布林卡,盤踞在拉薩周圍的近萬名叛亂武裝向拉薩集結,將羅布林卡圍得水泄不通,西藏地方政府打開軍械庫,公開給叛亂武裝發放槍支彈藥。13日,叛亂武裝以“西藏獨立國人民會議”名義向各地下達命令,“所有18歲到60歲的男人,都必須自帶武器、彈藥、食物,立即趕來拉薩,不得遲緩。”叛亂武裝頻繁開槍開炮挑釁,到3月20日淩晨,更向我駐拉薩的黨、政、軍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發動全面軍事進攻。在這種情況下,人民解放軍奮起反擊,拉開了平叛和民主改革的序幕。
有關武裝叛亂的這一段歷史有大量的當事人回憶、文獻和影像資料為證,已經為人們熟知,而特別有趣的是,其中包括達賴喇嘛本人的著述。達賴喇嘛在1962年撰寫的自傳《我的人民和我的土地》中,第九章“暴動”講到:“我到拉薩後不久(注:指達賴喇嘛到印度參加釋迦牟尼涅槃2500週年紀念活動後於1957年4月回到拉薩),整個東部、東北部和東南部的人民都拿起了武器。只有西部與中部西藏仍然相對地平靜”,並毫不隱瞞自己“極其欽佩這些遊擊戰士們”。至於1959年3月拉薩發生的事,達賴喇嘛在這本書中繪形繪色地描述其周圍“多數人以棍棒、鐵鍬、刀子及其他武器武裝自己,部分戰士及康巴人持有步槍、機槍,甚至有十四五門迫擊炮”,他本人也曾“接過步槍,扛在肩上”。在這本書裏他也不諱言,堪窮索朗降措被叛亂分子用石頭活活打死。達賴喇嘛1990年出版的另一部自傳《流亡中的自在》中還有進一步交待,“每個人都是全副武裝,甚至我的私人廚子也扛著一具火箭筒,腰間挂滿了炮彈。他是個曾受美國中央情報局訓練的年輕人”。達賴喇嘛除了用大量文字描述武裝叛亂活動,還抱怨當時的美國中央情報局所供應的槍炮太少太差,“美國人不希望留下援助西藏的把柄,刻意不供應美制的裝備。他們空投的都是粗製濫造的火箭炮及老舊的英制步槍,後者在印度及巴基斯坦都極為普遍,萬一被敵方擄獲,也無法追蹤來源”。
總的看來,達賴喇嘛在二十世紀五十至七十年代對武裝叛亂的回憶和描述,雖然也盡力加以遮掩和美化,卻也不完全否認其武裝和暴力的特點,只是到了八十年代特別是拿到諾貝爾和平獎之後,才逐漸變了臉,甚至發展到對“藏獨”勢力過去和現在的暴力行為一概不承認的地步。最近的一個例子是,去年分裂主義分子製造拉薩“3·14”嚴重打砸搶燒暴力犯罪事件,打死燒死無辜藏漢群眾18人,達賴喇嘛至今還咬緊牙關,聲稱那只是一場“和平示威”行動,甚至幾次編造“中國軍警化裝成暴民”的謊言。達賴喇嘛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深知,一旦他和任何暴力挂上鉤,他的“和平主義”、“非暴力”桂冠就戴不穩了,他的政治資本就要隨之縮水。達賴喇嘛如果真心想同暴力劃清界限,那是可以的;如果一方面繼續使用、鼓勵暴力,一方面又給暴力披上“非暴力”的偽裝,那除了表明其偽善,不會有其他什麼效果。
隨意編造死亡數字
隨意編造、誇大在叛亂過程中被擊斃人員的數字,以博得不明真相的人們的同情,是達賴喇嘛多年的一貫手法,這次當然不能例外。據達賴集團“西藏之頁”網站和挪威“西藏之聲”報道,達賴喇嘛在“感謝印度”講話中宣稱:“1959年3月19日,中共軍隊對西藏僧俗民眾採取極端的鎮壓措施,僅兩天內就有2萬多名無辜民眾被屠殺。”然而達賴喇嘛的頭腦似乎出了問題,因為就在半個多月前,他在“3·10”講話中還只是説1959年3月10日“接下來的幾個月內有上萬名藏人被殺害,數千名藏人被逮捕和關押”,怎麼一下就從上萬人被殺變成了2萬多被殺,並且時間還從“幾個月”縮短為“僅在2天內”?如果我們再查一下達賴喇嘛1960年以來的歷次“3·10”講話,可以看到,他以往一直都是説“幾千無辜的西藏人被殺害”,緣何到了今年,先是突然變成了“上萬人”,而後僅半個月又變成“2萬多人”?更有甚者,2007年4月4日,達賴喇嘛接受波蘭記者採訪時宣稱,“據一個中國軍官的統計,僅僅在1959年3月至1960年9月間,在軍事行動中被殺害的藏人就有8.7萬人,這還只是在拉薩地區。”且不説達賴喇嘛並沒有指出這位中國軍官何許人也,這個數字本身就十分離譜。據達賴集團官方網站“西藏網”自己公佈的數據,五十年代拉薩人口為3.7萬,加上當時在拉薩的藏軍和“四水六崗”叛亂武裝上萬人,如何能夠得出被殺8.7萬人之説?可見,在達賴喇嘛眼裏,數字是可以隨意捏造的,只要能聳人聽聞、博取廉價的同情就行,沒有什麼誠信可言。可悲的還在於,這種劣習一直延續下來,直到現在,達賴集團還在不斷“發佈”去年“3·14”以來各種奇奇怪怪的藏區“死亡”數字。
如何看待五十年前發生的那場鬥爭,核心問題是要搞清它的實質。1959年4月15日,毛澤東主席在第十六次最高國務會議上講了一段精闢的話:有些人對西藏寄予同情,但是他們只同情少數人,不同情多數人,一百個人裏頭,同情幾個人,就是那些叛亂分子,而不同情百分之九十幾的人。我們則相反,我們同情這多數人,而不同情那少數人。毛澤東主席在這裡點出了問題的實質。如同1861年林肯總統為維護美國的統一和廢除奴隸制而不惜對反叛的南方一戰,1959年中國政府平息達賴集團的武裝叛亂是完全必要的,是正義的。達賴喇嘛罔顧事實把1959年的武裝叛亂説成是“和平起義”,胡亂編造“西藏人民遭到屠殺”的謊言,其根本目的就是把那場西藏曆史上最廣泛、最深刻、最偉大的社會變革説成是一個民族對另一個民族的迫害、一個國家對另一個國家的侵略,把自己裝扮成“藏民族的代言人”,為其“大藏區”、“高度自治”等變相獨立要求披上合理的外衣,以便有朝一日重新恢復舊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和對西藏人民的專制統治。
為帝國主義侵華不平等條約招魂
達賴喇嘛在這篇講話中用了大量篇幅描述歷史上西藏與印度的地緣、種族和王室關係,特別強調在地理上“西藏像是印度的一塊高地”,在宗教上“印度是西藏的上師,西藏是印度的弟子”,然後話鋒一轉,開始大談“政治上”的親密關係,並以“1904年西藏與英屬印度簽訂了《拉薩條約》”,“1913年至1914年西藏與英屬印度簽訂了《西姆拉條約》”等作為這種關係的光輝例證。
了解中國近代史的人都知道,1840年鴉片戰爭後,帝國主義對中國發動了多次的侵略戰爭,其中英國曾兩次武裝入侵西藏。1888年發動第一次侵略西藏戰爭,清朝政府與英國簽訂了《中英會議藏印條約》,被迫承認錫金受英國保護。1904年第二次侵略西藏戰爭中,英軍深入西藏腹地,在一個叫作曲米辛果的地方,以談判為幌子,欺騙藏軍將火槍的引火熄滅,隨後用機槍、大炮密集射擊,當場殺死殺傷一千四百餘人,其中殺死六七百人,製造了帝國主義侵略西藏史上最無恥、最血腥的大屠殺。英軍在向拉薩推進途中,焚燒了強林寺、貢崩寺,燒殺搶掠,無惡不作。十三世達賴喇嘛被迫逃往內地,英軍佔領拉薩後強迫西藏地方上層簽訂了不平等的《拉薩條約》,而對這個條約,清朝中央政府拒絕簽字。對於這樣一份不平等條約,達賴喇嘛卻用來證明西藏與印度政治上的親密關係,不知他如何向他的前世交待,又如何能夠使曲米辛果的屈死英魂安息。
至於《西姆拉條約》,本身就是帝國主義企圖瓜分中國的産物。在1913年至1914年的西姆拉會議上,英國公然提出將中國對西藏的主權篡改為所謂“宗主權”,並與西藏地方政府代表秘密談判,置中印傳統分界線于不顧,非法劃定中印邊境線,也就是“麥克馬洪線”,作為《西姆拉條約》附件,企圖以支持“西藏獨立”來換取侵佔中國西藏的大片土地。中國政府代表拒絕在《西姆拉條約》上簽字,所謂《西姆拉條約》和“麥克馬洪線”完全是非法的。然而我們看到,2007年1月17日,達賴喇嘛在印度舉行的記者會上公然宣稱,自1914年西藏、英屬印度和中國三方簽訂條約(即《西姆拉條約》)劃定“麥克馬洪線”後,“阿魯納恰爾邦”毫無疑問屬於印度領土一部分。2008年6月4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又表示,根據1914年西藏和英國代表簽署的《西姆拉條約》,“麥克馬洪線”是有效的。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達賴喇嘛及其政治集團為了千方百計證明所謂“西藏曆史上是一個獨立國家”,為了在國外茍延殘喘,已經墮落到了什麼都可以出賣的地步。
在這裡不能不提到,達賴喇嘛的私人代表在同中央有關部門代表接觸商談時反復聲言:“西藏在歷史上是不是中國一部分”的爭論應當擱置,雙方應當先談西藏的未來問題。筆者認為,這裡隱藏著一個陰謀:如果中央有關部門代表同意達賴喇嘛的這種“建議”,那麼就等於默認1913、1914年西藏地方當局有權作為一個“獨立國家”簽署《西姆拉條約》,也就等於默認非法的“麥克馬洪線”是合法有效的。所以,“西藏自古就是中國一部分”作為歷史事實,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是不容置疑、不容動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