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4月10日電(記者周潤健)記者從天津高新區獲悉,《天津新技術産業園區鼓勵投融資發展暫行辦法》日前開始實行。該《辦法》專門設立“投融資發展專項資金”,每年安排5000萬元,以貸款貼息、風險補貼、無償資助等形式進一步發揮區內投融資平臺建設,實現科技産業與金融資本有機結合,帶動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壯大。
據了解,專項資金將特別鼓勵擔保機構為區內企業提供貸款融資服務,通過資金有效週轉,幫助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做大做強。為區內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擔保機構,按年擔保日均餘額不同,最高可獲500萬元補貼金額;為區內企業提供擔保發生的代償損失,高新區也將最高給予100萬元作為代償損失補貼;為列入高新區重點計劃的企業提供擔保或發生的代償損失機構,將分別獲得最高50萬元補貼和100萬元代償損失補貼。
為充分發揮區內從事投融資業務的銀行、擔保公司、投資機構、證券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投融資機構的作用,促進區內科技産業與金融資本有機結合,專項資金還將從鼓勵企業股改上市、支持股權投資業務、鼓勵其他金融機構發展、鼓勵投融資機構入區等方面給予獎勵和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