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4日電(記者 楊維漢)為了加強與網民的溝通互動,廣泛聽取網民意見,改進和完善法院與網絡民意溝通機制,最高人民法院14日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民意溝通工作的意見》中專門對法院領導與網民溝通提出了“硬指標”。
《意見》明確要求,“各級人民法院主要領導每年至少應參加1次與網民直接交流、溝通、互動活動,廣泛聽取網民意見;對於了解的民意、聽到的反映,可通過在線解答、個別溝通的方式,讓群眾了解信息,感受人民法院對民意的尊重;完善通過網絡及其他各種途徑受理群眾舉報的工作制度,有條件的法院可開設專門的電子信箱,收集群眾的意見、建議。”
為了健全和創新司法決策徵求意見機制。《意見》提出,進一步促進制定司法解釋、司法指導意見等過程中徵求民意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探索設立法院開放日,邀請公眾參觀法院,旁聽審判,積極開展普法宣傳;探索建立基層司法服務網絡,聘請鄉村、社區一些德高望重、熱心服務、能力較強的群眾擔任司法協理員,協助人民法院化解矛盾,代表人民群眾反映意見;選任基層幹部群眾擔任特邀調解員、執行聯絡員,使司法工作更加貼近群眾、方便群眾;加強網絡民意收集,抓好機關網站建設,豐富網上信息發佈、網上民意調查等欄目,方便群眾發表意見和建議。
最高法院將實行新聞發佈月度例會制度 內容涵蓋大要案審理及熱點問題
新華社北京4月14日電(記者楊維漢)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佈會從今年5月份開始,實行月度例會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14日宣佈:“今後,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佈會實行定期召開與臨時召開相結合,原則上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新聞發佈會,時間為每月的第一週週二上午,如有需臨時發佈的重大事項可隨時召開新聞發佈會。”
孫軍工説,最高人民法院實行新聞發佈例會制度,是進一步加強民意溝通工作的重要舉措,旨在進一步落實審判公開原則,增強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準確、主動、及時地介紹人民法院工作的有關情況,最大限度地加強與媒體的溝通,滿足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為促進司法公正、維護司法權威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據了解,新聞發佈會的內容除涵蓋最高人民法院的重大司法政策文件、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動和大要案審理等情況外,還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即將出臺的重大舉措或將要舉行的重要活動,與法院工作有關的重大突發事件,對媒體關注的法院熱點問題的回應或澄清,以及各地人民法院推出的具有典型意義的重要舉措和工作亮點等。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14日對外公佈的《進一步加強民意溝通工作的意見》中提出,改進和完善人民法院與新聞媒體溝通協調機制。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發佈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重大司法決策及案件審判信息,加大宣傳工作力度,為人民群眾提供及時準確的司法信息服務。
《進一步加強民意溝通工作的意見》中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級人民法院每年至少要組織2次會議專門討論和分析各種輿情,把握司法工作動態。進一步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交流,認真執行《人民法院新聞發佈制度》以及《關於進一步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佈制度的補充規定》,完善新聞發佈會制度。
最高法院:要特別注重深入企業、社區、鄉村傾聽群眾呼聲
新華社北京4月14日電(記者楊維漢)“人民法院要大力擴展民意溝通的對象範圍,特別要注重深入企業、社區、鄉村,及時了解最廣大基層群眾的意見和呼聲。”最高人民法院14日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民意溝通工作的意見》中對加強民意溝通提出了基本要求。
“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要求更高了。”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説,不僅要求保護人身財産安全,還期待保護更為廣泛的其他社會權利;不僅要求對案件依法作出裁判,還期待從根源上化解糾紛,促進社會和諧;不僅要求司法結果公正,還期待司法過程公開透明;不僅要求對司法活動的知情權,還期待對司法活動的參與權和監督權;不僅要求法官公正、清廉,還期待法官和藹、親民。
“尤其在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之下,很多新類型矛盾糾紛反映到司法領域,人民法院需要通過及時了解把握社情民意,不斷改進工作,以滿足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孫軍工説。
《意見》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在確定工作思路、完善便民措施、評價司法效果等工作中,應根據需要採取多種途徑和方式,廣泛徵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專家學者、其他法律工作者、基層群眾等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人民法院聽取意見建議的範圍更廣了。人民群眾的意見要通過方方面面反映上來,同時,人民法院也要積極深入下去,聽取不同層面群眾的意見,不斷擴展民意溝通的對象範圍。”孫軍工説,目前,很多意見和建議已經轉化為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決策和工作指導性意見。
《意見》同時指出,要著力構建與廣大人民群眾、社會各界溝通交流的長效機制。各級人民法院要按照科學、暢通、務實、有效、便捷的要求,不斷改進和創新工作機制,拓寬民意溝通渠道,最大限度地了解和把握社情民意,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眾行使權力、表達意見、監督司法,使民意成為司法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和檢驗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使各項決策順應群眾要求,符合司法規律。
人民陪審員今年將超過7萬人
新華社北京4月14日電(記者楊維漢)記者從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目前全國共有人民陪審員55681人,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組織開展增選工作,擬到今年第三季度前,使陪審員數量增加到7萬多人。
最高人民法院14日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民意溝通工作的意見》中特別提出:“中級和基層人民法院每年至少應當組織兩次座談會專門聽取人民陪審員的意見和建議。”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説,現在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參與度更大了。司法民主的一個重要表現形式就是不斷擴大人民群眾對司法決策的參與,人民陪審員制度就是目前法律框架內群眾參與司法的重要制度。
《意見》要求,改進和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要改進和完善人民陪審員選任方式和管理機制,加大調整、充實人民陪審員力度,進一步發揮其橋梁紐帶作用,發揮其來自群眾、貼近群眾、服務群眾的優勢,通過他們了解民情、宣傳法律,實現人民陪審員制度溝通民意功能的最大化。
在改進和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還提出,要積極創新形式,不斷完善司法決策徵求群眾意見的各種機制。如2008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共召開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會34次,以問卷、座談、走訪等形式徵求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意見6329人次。同時,確立了基層聯絡點制度,大法官紛紛到基層徵求群眾意見和建議,效果良好。
《意見》指出,要改進和完善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人民法院人民監督辦公室的職能作用,改進和完善聯絡的方式方法,在聯絡工作經常化的基礎上,根據每年確定的工作重點,採取各種靈活有效的方式向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通報工作情況,徵求意見和建議。
《意見》同時指出,要改進和完善與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以及社團組織的溝通協調機制。按照“積極主動、及時溝通、充分協商、務實有效”原則,制定相關工作規則,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與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溝通協調工作,通過建立定期聯絡制度、聯合調研製度等方式通報工作、聽取意見和建議,共同研究解決問題;通過加強日常交流、設立聯絡員等方式,開展與工青婦等社團組織經常性的工作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