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4月28日電(記者葛如江)正在此間參加第四屆中部投資貿易博覽會的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副司長曾曉安説,財政部和科技部已聯合下發通知,在13個城市試點,以財政補助政策鼓勵率先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中央與地方財政共同負擔,具體補助標準已分類分檔確定。
據介紹,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試點,是擴大汽車消費,加快汽車産業結構調整,推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産業化的重要舉措。中央已明確在北京、上海、重慶、長春、大連、杭州、濟南、武漢、深圳、合肥、長沙、昆明、南昌等13個城市試點,以財政補助政策鼓勵在公交、出租、公務、環衛和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率先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
補助標準:乘用車和輕型商務車,混合動力最高補助5萬元,純電動汽車補助6萬元,燃料電池汽車補助25萬元。10米以上城市公交車,混合動力汽車補助5-42萬元,純電動汽車補助50萬元,燃料電池汽車補助60萬元。
曾曉安説,目前,各地積極性很高,13個試點城市已有南昌、昆明、重慶、長春、長沙、杭州6個城市上報了實施方案,其他城市也將於近期上報。下一步,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將加快向全國推廣節能與新能源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