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8日電(記者隋笑飛)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28日在京舉行第一次集體學習,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總結講話時指出,要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強和改進民事行政檢察工作。
中國法學會民訴法學研究會會長陳桂明教授主講了“民事檢察監督及立法完善”。
曹建明説,對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是我國憲法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能。自1988年民行檢察工作開展以來,民事行政檢察制度在保障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維護司法公正和社會公平正義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總的看,民行檢察工作仍然比較薄弱,還不能完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待,必須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強和改進民行檢察工作,努力開創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新局面。
——要高度重視民行檢察工作,堅持把民行檢察工作作為檢察機關服務民生、保障發展的重要途徑,充分運用法律賦予的監督手段,進一步加大對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力度,積極服務經濟社會科學發展。
——要加強民行檢察隊伍專業化建設,適應民行檢察工作的需要,選好配強幹部,穩定業務骨幹,並強化方面專門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培養一批民行檢察工作的行家能手。
——要按照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統一部署,積極穩妥地推進民事行政檢察制度改革,有步驟地組織試點,積累經驗,推動立法,明確對民事、行政訴訟和民事執行工作進行法律監督的範圍、程序和措施,不斷完善民事行政法律監督制度和工作機制。
——要加強對相關法律、法學理論和民事行政檢察理論的研究,逐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事行政檢察理論體系,為民行檢察工作科學發展提供有力的理論支撐。各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要積極開展對民行檢察業務重大問題和重大案件的討論研究,切實加強對民行檢察工作的領導和指導,推動民行檢察工作健康深入發展。
就加強檢察委員會集體學習,曹建明指出,要充分認識加強檢察委員會集體學習的重要性,高度重視通過加強學習提高檢察委員會決策的質量和效率;要把加強檢察委員會集體學習,作為提高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能力的重要途徑;要把加強檢察委員會集體學習,作為推進檢察委員會和檢察隊伍專業化建設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