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30日電(記者 杜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中央組織部、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務院扶貧辦、共青團中央近日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200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
根據《通知》精神,“三支一扶”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哪些政策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市場司負責人30日接受記者專訪,給出了答案。
參加崗前培訓 確保社保待遇
200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在招募、待遇等政策方面有了較大調整。
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市場司負責人介紹,在今年的實施工作中,“三支一扶”計劃結合就業新政策的落實,在項目統籌協調工作的框架下,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和管理服務。
一是在招募培訓方面,嚴把關口,加強培訓。要求各地在紮實統計崗位需求的基礎上適當擴大規模,同時要確實將基本素質好、成績優良、具有奉獻精神,而且所學專業為農村急需的高校畢業生招募進來。
招募工作完成後,要認真開展崗前培訓,讓大學生們在派下去之前就能更多地掌握黨和國家有關基層工作特別是農業、農村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對即將面對的新的工作、生活環境有所準備,以便更好地投入到基層工作中去。
需要特別説明的是,考慮到今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比較嚴峻,而每年的4至6月份是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關鍵期,因此今年“三支一扶”計劃招募截止時間比往年提前了近3個月,即6月30日,以此為高校畢業生多提供一些就業渠道。
二是要求各地按照《通知》要求,進一步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切實做好工作、生活方面的服務,提供更多的在崗培訓和業務學習機會,形成管理培養的長效機制。
三是在待遇保障方面,提高標準,加強保障。《通知》專門強調,從今年起,“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工作補貼、生活補貼標準參照本地鄉鎮事業單位初任人員標準執行,並且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服務期滿 四條就業渠道可供選擇
這位負責人説,在就業服務方面,《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就業四條渠道和相應的政策。
第一,報考公務員。《通知》規定,各省(區、市)市(地)級以上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要堅持凡進必考,並明確錄用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比例。鄉鎮黨政機關招考方面,按相關規定執行。各地要認真解決報考過程中報考資格、錄用比例等操作問題,保證政策落實。
第二,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通知》在這方面作出新的規定,一是鼓勵“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後留在當地就業,原服務單位有職位空缺或有相對應的自然減員需補充人員時,要聘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二是各省(區、市)縣以上相關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拿出不低於40%的比例,聘用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學生。同時,今後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在事業單位服務滿一年後,在現崗位空缺情況下,經考核合格,可與所在單位簽訂不少於三年的聘用合同。
第三,自主擇業。要在堅持市場就業機制的基礎上,加大公共服務力度,對自主擇業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各級政府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為其免費提供政策諮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組織他們參加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或就業見習,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等;對服務期滿後失業時間較長的“三支一扶”大學生要進行重點幫扶。同時,《通知》要求各級“三支一扶”辦公室認真摸清底數,採取有效措施幫助自主擇業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
第四,自主創業。《通知》要求各地將服務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納入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政策支持範圍,為有自主創業願望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供政策諮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等“一條龍”服務。按照有關政策,對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可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通過各種形式靈活就業的,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政策銜接 享受免試加分等優惠政策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在相關政策銜接方面,也有相應調整。
一是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可免試入讀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
二是對服務期滿報考研究生的,可享受加分等優惠政策。
三是對已落實就業崗位的大學生,各級“三支一扶”辦公室按規定落實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工齡計算、服務年限視同社會保險繳納年限等政策。其戶籍、檔案轉移接續手續按《關於做好200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08〕6號)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