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5月6日電(記者許祖華) 陜西省將加大對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理力度,根據學術不端行為的性質和情節輕重,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學術不端行為人給予警告直至開除等行政處分。
陜西省教育廳日前就關於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下發通知,要求各高校建立健全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工作機構和制度。已有學術委員會的應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的作用,在學術委員會內設立執行機構,負責推進學校學風建設,調查評判學術不端行為等工作;沒有設立學術委員會的應儘快建立,保證學風建設工作的正常開展。同時,學校有關部門應加大對各級各類科研項目申報、結題及報獎材料的審核力度,防止學術不端行為的發生,確保教師科研課題申報、科研成果報獎、結題材料的真實性和科研成果歸屬性。
陜西省教育廳還要求加大對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理力度。觸犯國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省教育廳還將不定期對學術不端行為人在全省高校範圍內進行通報,並在一段時間內取消該行為人申報各類科研計劃項目和申報各類成果獎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