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5月16日電(記者 劉翔霄)根據山西省政府日前出臺的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今後山西凡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屬於微利項目的,由財政全額貼息。
為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山西省政府規定,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各有關部門在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根據規定,今後山西將進一步落實每年9月1日後未就業畢業生的失業登記政策,將已進行失業登記的畢業生納入公共就業服務範圍,享受失業登記後相關就業扶持政策。鼓勵廣大畢業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實現以創業帶動就業。各級政府將依託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設立創業指導服務組織,為高校畢業生等創業群體提供政策諮詢、創業指導、政策扶持、跟蹤服務等“一條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