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5月17日電(記者 劉翔霄)今年起,山西省將每年安排1萬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見習期間,當地政府和見習單位將以各負一半的比例,並按照不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見習生發放生活補助。
除此之外,新近出臺的山西省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規定,各級政府要將家庭困難、靠借貸上學的農村高校畢業生、城鎮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以及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納入就業困難人員的範圍,提供重點就業援助。
按照規定,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或實現靈活就業的,政府將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在公益性崗位就業或被企業招用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政府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初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政府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山西省規定,今後山西省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等。高校要保證畢業生就業工作專項經費不低於當年全部在校學生學費的1%,列入全年預算,專款專用。針對高校畢業生的專場招聘會不得收取門票費。允許重點科研(項目)單位、三級甲等醫院、本科高校等用人單位在編制內自主接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第一學歷)緊缺專業畢業生。
山西:“外地”大學生到中小企業工作取消落戶限制
新華社太原5月17日電(記者 劉翔霄)為鼓勵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山西省新近出臺有關規定,明確各類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招聘非本地戶籍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一律取消落戶限制。
山西省政府規定,畢業生可憑教育部門簽發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件,到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對沒有建立集體戶的企業,畢業生可在公安部門批准的各級畢業生就業市場、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集體戶登記落戶。除物價部門批准收費項目外,不得收取任何戶籍管理費用。
今後,凡到山西省各類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畢業生,只要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各級教育部門和高校要給予辦理報到手續,公安部門要給予落戶,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經批准授權的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要提供檔案管理、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職稱評定及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務。
根據規定,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相應就業扶持政策。其中包括: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招用登記失業或家庭困難畢業生的,每招用1人給予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並按規定給予財政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