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5月19日電(記者浦超、何璐璐)記者從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近年來,雲南省加強了對人口較少民族公務員的定向考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人口較少民族公務員。
從1999年開始,雲南省各民族自治州及省級民族事務管理部門在民族自治地方及民族事務管理機關招考公務員時單獨設立專門的少數民族崗位,定向少數民族招考,這些崗位只允許少數民族甚至可以是特定的少數民族進行報名,保證了(特定)少數民族的錄用。在從村(社區)優秀幹部中定向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的工作中,對雲南省7個人口較少民族參加考試人員實行照顧政策,學歷放寬到初中。
2008年,在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中,根據民族地區的情況,設置相應崗位,優先選聘人口較少民族大學生回原籍或到相應民族村任職,進行培養鍛鍊。從今年起,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雲南省有關部門聯合研究制定實施政法系統定向招錄培養少數民族特別是人口較少民族幹部。從雲南省人口較少民族、特有民族以及當地主體少數民族高中學歷畢業生中,通過定向考試選拔,經過大學本科學歷教育,考核合格充實到各級政法機關工作。為雲南省政法系統造就一批政治業務素質高、掌握國家民族政策與民族理論、通曉少數民族語言和風俗習慣、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政法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