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9日電(記者林紅梅、王敏)在北京打工的小趙來自寧夏山區,母親節時,他到郵局給母親寄了一件衣服、一封問候的信和300元錢。
保證把小趙的信、包裹和300元錢平安、按時寄到寧夏的一個小山村,送到小趙母親的手上,就是我國每一個公眾擁有的普遍郵政服務權利,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國家郵政局政法司司長達瓦18日在此間舉行的郵政法貫徹新聞通氣會上表示,保障和規範郵政普遍服務,是10月1日開始施行的郵政法的核心內容。
郵政普遍服務是國家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公民通信權的基本措施。按照新郵政法的規定,信件寄送、單件重量不超過5000克的印刷品、10千克以內的包裹和郵政匯兌業務,都屬於公眾應該享受的郵政普遍服務範圍。新郵政法規定,國家對郵政企業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給予補貼。達瓦解釋説,這意味著郵政普遍服務由政府買單。郵政普遍服務的資費由國家定價,實施低價政策,保證讓每個公民都能夠享受得起。
我國郵政網絡遍佈城鄉,目前共有5.7萬個郵政網點。全國有14萬名郵遞員,身穿綠色的郵政制服,穿梭在城鄉的千家萬戶之間。去年共投遞了73.7億件平信、掛號信、明信片等函件,寄送了近8000萬件包裹。
但是,我國郵政網點仍處於滯後狀態,全國有近4000個鄉鎮沒有郵政網點,尤其是邊遠地區。達瓦説,新郵政法特別強調了要重點扶持邊遠地區建設郵政設施。業內專家指出,在電信發達的今天,邊遠、貧困山區的群眾對郵政普遍服務的需求更迫切,加強這些地區的郵政普遍服務建設,才能更好地保證深山老林裏的群眾能收到信、看到報、收到款。
達瓦説,新郵政法規定為公眾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原則是:迅速、準確、安全、方便。同時,要求企業接受公眾監督。新郵政法第一次提出了郵政普遍服務郵件損失的概念。明確規定,因故意或嚴重過失造成的平常郵件損失,郵政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掛號信損失,賠償所收資費的三倍。
為了保證郵政企業履行好郵政普遍服務職責,新郵政法規定,國家郵政局作為政府管理部門,對企業行為實施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