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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臺通知:領導幹部接訪可提出律師陪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2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合肥5月20日電(記者程士華)記者從安徽省司法廳獲悉,安徽省司法廳會同省信訪局近日出臺的《關於認真做好律師陪同領導幹部接待涉法信訪工作的通知》規定,領導幹部或信訪部門提出律師陪同接訪的,司法行政機關必須選派律師參加接訪。

    通知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認真選派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律師陪同領導幹部接訪,並且陪同接訪的律師要相對固定,以便於熟悉相關領導主管的工作範圍及相關政策法規。對於領導幹部重點約訪、帶案下訪的案件,需要律師陪同的,信訪部門應至少提前5日提供材料,便於律師充分準備、有效服務。陪同接訪的律師要為參加接訪做好準備,適應陪同接訪需要。各級司法行政部門還要把律師參與接訪等工作成效作為考核律師、律師事務所工作績效的重要內容,作為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安徽省司法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律師陪同領導幹部接待涉法信訪,就複雜、疑難信訪案件提供法律諮詢和處理建議,參與個案處理方案論證,能夠增強領導幹部接訪談話的針對性、化解矛盾糾紛的有效性,有助於領導幹部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可以有效發揮為領導作顧問、為上訪人維權、監督相關部門依法行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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