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歷次中歐領導人會晤
新華社北京5月20日電 1998年4月,中歐領導人首次會晤在倫敦舉行,中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出席會晤。會晤後雙方發表聯合聲明,希望建立面向21世紀長期穩定的建設性夥伴關係,並決定每年舉行一次領導人會晤。
1999年12月,第二次會晤在北京舉行,朱鎔基總理出席。雙方一致認為,自領導人首次會晤以來,中國與歐盟及其成員國的關係發展順利,並取得積極成果;雙方應繼續致力於發展長期穩定的建設性夥伴關係,進一步擴大和深化在各領域的互利合作。
2000年10月,第三次會晤在北京舉行,朱鎔基總理出席。雙方就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中歐加強在科技、能源、信息、教育等領域合作,打擊非法移民,加強人權對話與司法合作等問題交換了意見。
2001年9月,第四次會晤在布魯塞爾舉行,朱鎔基總理出席。雙方領導人決定要擴大中歐在經貿、交通、科技和文化等領域的交流和合作,進一步加強中歐政治對話以及雙方在共同打擊非法移民領域的合作,推動中歐全面夥伴關係向前發展。
2002年9月,第五次會晤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舉行,朱鎔基總理出席。雙方發表了聯合新聞公報,強調進一步擴大和深化中歐在各領域的平等互利合作,推動中歐全面夥伴關係向前發展。
2003年10月,第六次會晤在北京舉行,溫家寶總理出席。中國政府發表了首份對歐盟政策文件,歐盟也發表了第五份對華政策文件。雙方決定發展全面戰略夥伴關係。雙方還簽署了《伽利略衛星導航合作協定》,草簽了《旅遊目的地國地位諒解備忘錄》。
2004年12月,第七次會晤在荷蘭海牙舉行,溫家寶總理出席。雙方簽署了中歐關於防擴散和軍備控制問題的聯合聲明、和平利用核能研發合作協定、科學技術合作協定續簽協議、海關合作協定和財政協議等多個合作文件,併發表了聯合聲明。
2005年9月,第八次會晤在北京舉行,溫家寶總理出席。雙方發表了聯合聲明和《中歐氣候變化聯合宣言》,簽署了關於在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空間開發、北京首都機場建設等領域開展合作的文件。
2006年9月,第九次會晤在芬蘭首都赫爾辛基舉行,溫家寶總理出席。雙方發表了聯合聲明,同意啟動中歐新夥伴合作協定的相關談判。新協定將涵蓋雙邊關係的全部領域,包括加強政治事務合作。
2007年11月,第十次會晤在北京舉行,溫家寶總理出席。雙方一致同意進一步加強各級政治對話和磋商,繼續就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保持磋商與協調,增進政治互信,擴大戰略共識,並同意成立副總理級的中歐經貿高層對話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