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5月21日電(記者王傳真)廣東省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的《關於反瀆職侵權工作情況的報告》顯示,2005年以來,深圳市檢察機關共依法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案118宗、涉及129人,其中經法院審理後判處有罪的85人。
據介紹,深圳市查處的國家工作人員瀆職侵權案件數量呈現逐年上升趨勢,2005年以來共立案偵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118宗129人,其中今年1月至4月立案偵查12宗16人。全市檢察機關已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83宗90人、不起訴24宗24人,經法院審理已作出判決有罪的77宗85人。
據分析,深圳市反瀆職侵權工作也面臨一些困難。少數部門和領導幹部對反瀆職侵權工作認識不足,將絕大多數嚴重失職瀆職問題當作行政問題處理,主動移交檢察機關的幾乎沒有,用行政處分代替刑法處罰的現象普遍存在。同時,部門保護傾向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部門和領導出於部門工作考慮或出於個人感情,在遇到瀆職侵權案件時多強調客觀原因而不配合檢察機關的查處工作。
據了解,深圳市檢察機關將採取有效的措施加大反瀆職侵權工作力度,進一步嚴肅查辦重大投資項目資金使用過程中的瀆職犯罪、國企改制中導致國有資産流失的瀆職犯罪、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瀆職犯罪、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瀆職犯罪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侵犯人權犯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