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5月26日電(記者 許雪毅)5月24日,衛生部通報福建省發現一例輸入性甲型H1N1流感確診病例。福建檢驗檢疫局通報了該患者入境時的檢疫查驗情況。
福建檢驗檢疫局通報説,患者林某某,女,1歲9個月,美國籍,居住在美國紐約。5月19日上午10時,林某某與姐姐在其外婆國內鄰居陳某的陪護下,從美國紐約乘香港國泰航空公司CX841航班,于5月20日14時到達香港;5月20日18時31分,林某某乘坐香港港龍航空公司KA662航班從香港抵達福州,機上有旅客160人,機組8人。該航班在飛行過程中,機組未發現有發熱及其他症狀的旅客。航班抵達後,福州長樂國際機場安排飛機停靠4號專用停機位。
福建檢驗檢疫局4名檢疫人員組成的登機檢疫工作組,登機實施檢疫。首先對香港籍乘務長進行了健康詢問,該機乘務長聲明該航班在飛行過程中“未發現發熱、咳嗽、嘔吐、腹瀉等症狀的旅客,機組人員健康狀況良好”,並在總申報單上簽字確認。隨後,在完成機上廣播檢疫須知後,檢驗檢疫人員進入客艙,對旅客逐一進行醫學巡查、健康申明卡核對,並使用手持式紅外測溫儀對旅客實施體溫檢測。機上發現1名發熱旅客(黃某某),當即給其佩戴N95口罩,用水銀溫度計復測腋下溫度為37.6℃,檢疫人員按規定將黃某某轉交地方衛生部門進行醫學觀察。檢疫人員將發熱病人黃某某前後三排密切接觸者,包括患者林某某及其陪護人在內,在登記詳細信息後引導至專門檢疫區,逐一進行了第二次醫學詢問。患兒林某某的陪護人陳某及其他旅客均表示沒有不適症狀。
5月20日19時15分,旅客進入檢疫查驗通道後,進行二次測溫。在檢疫查驗通道上,經紅外測溫儀檢測,先後有3名旅客發現體溫異常,其中1名旅客為隨身攜帶致熱源(嬰兒熱飲料)引起,予以放行;1名旅客(蔣某某)經水銀溫度計復測體溫37.2℃,無任何相關症狀,給予健康檢疫後放行;1名旅客(邱某某)經水銀溫度計復測體溫37.7℃,在流行病學調查和醫學排查後,檢疫人員立即將邱某某轉交地方衛生部門進行醫學觀察。
包括患兒林某某在內的其餘旅客在2次測溫中,體溫均正常。視頻監控錄像和紅外測溫儀記錄顯示,患兒林某某當天19時36分與陪護人通過檢驗檢疫通道,體溫為36.8℃。陪護人陳某代患兒填寫的健康申明卡,申明在過去1周內未與流感患者或疑似患者有過密切接觸,無任何不適症狀。其後,林某某與陪護人辦理邊防手續後入境。
福建檢驗檢疫局及時將KA662航班發熱病人黃某某、邱某某的前後三排等密切接觸者(包括患兒林某某及其陪護人)的入境詳細信息及時通報了地方政府和地方衛生部門。
據衛生部門通報, 5月21日上午8時,患兒林某某出現發熱和急性呼吸道感染等症狀,即到當地醫院就診。5月23日,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患兒發病第2天鼻咽拭子通過real-time RT-PCR試驗,顯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陽性。5月24日,衛生部組織專家組進行會診,按照甲型H1N1流感診療方案,對患兒的臨床表現、流行病學資料及實驗室檢測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後,判定該病例為甲型H1N1流感確診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