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5月28日電(記者任會斌)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獲悉,為落實國土資源部深入推動保增長保紅線行動的要求,切實做好土地保障與監管工作,內蒙古近期專門出臺了一系列規範土地使用的措施。
內蒙古將進一步完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將中央投資項目和自治區安排的重大項目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暫時不能確定具體區位的項目目錄也將納入規劃文本,為優先保證拉動內需投資項目做好準備。
內蒙古還規定,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將重點保證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自主創新、産業結構調整等投資拉動內需項目的用地需求,並單列和優先保證新增中央投資項目、自治區重點投資計劃項目、盟市建設項目的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其中,對納入新增中央投資計劃和自治區立項的城鎮廉租房、棚戶區改造等項目,將加快提供用地。
內蒙古還將加大土地整理復墾力度,計劃安排資金15億元建設整理土地13萬公頃,並新增耕地1萬公頃,以確保耕地佔補平衡。
內蒙古自治區主席巴特爾説,內蒙古將嚴格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做到既積極主動搞好服務,保障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又嚴格規範管理,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努力為全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