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5月28日電(記者 王立武)安徽黃山市日前出臺了“一把手”權力運行新制度,各單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不直接分管工程項目建設。
該制度還規定,在研究“三重一大”即: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有關問題時,“一把手”不得首先表態或個人定調,每位領導班子成員要逐一先行發表意見和看法,闡明依據和理由,表達明確觀點,“一把手”在綜合各方面情況的基礎上最後提出自己的意見,經表決後做出決策。
由黃山市紀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和單位紀委(紀檢組)負責對該制度實施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同時,將各單位執行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對具有重大過錯的責任人將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實施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