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0日電(記者羅沙、韓潔)記者10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近日修訂並印發了《農村物流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財政部表示,專項資金的安排堅持公開透明、規範合理、突出重點的原則,確保資金的使用效益。
辦法規定,專項資金的支持範圍包括支持新建和改造農家店、農村綜合服務社,加快農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設,提升商品配送能力;支持大型連鎖超市、農産品流通企業與農産品專業合作社對接;支持農業生産資料連鎖經營,重點培育大型農業生産資料流通企業,加強農業生産資料現代倉儲物流設施建設;支持家電下鄉、汽車摩托車下鄉農村流通網絡升級改造等。
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式一是以獎代補。為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於能夠制定具體量化評價標準的項目,採取以獎代補方式予以支持。在項目實施後,根據規定的標準,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項目,安排獎勵資金。
二是貸款貼息。對於投資規模大、能夠獲取銀行貸款的項目採取貸款貼息方式予以支持。貼息資金根據實際到位銀行貸款、規定的利息率、貸款期限和實際支付的利息數計算。貼息年限一般不超過3年,年貼息率最高不超過當年國家規定的銀行貸款基準利率。
三是財政補助。對於盈利性弱、公益性強,難以量化評價,不適於以獎代補方式支持的項目採取補助方式予以支持。項目承擔單位自籌資金比例較高及地方財政給予支持的優先安排。
辦法同時對農村物流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的審核、撥付和監督管理等做出了詳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