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6月26日電(記者楊霞)廣州市26日公佈一項對失業保險基金擴大使用範圍的政策,今年將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拿出”3.3億元,用於促進就業再就業和預防失業,幫扶困難失業人員。
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和廣州市財政局于26日公佈了《關於階段性擴大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範圍促進就業幫扶困難失業人員的通知》。曾經參加過廣州市失業保險、現在廣州市登記的失業人員,其符合廣州市再就業政策規定的職業培訓補貼(包括技能鑒定補貼)、職業介紹補貼、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等,在失業保險基金列支。
現正在參加廣州市失業保險的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參加技能提升培訓和轉崗轉業培訓的費用,由失業保險基金按不同標准予以補貼。
另外,參加過廣州本市失業保險的“4050”就業困難失業人員(即女40周歲以上,男50周歲以上),實現靈活就業後,其參加本市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所繳納的費用,由失業保險基金予以適當資助。
參加過本市失業保險、符合因病提前退休年齡條件、滿足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條件的失業人員,申請辦理因病提前退休的勞動能力鑒定費及診斷費,由失業保險基金予以資助。鑒定費及診斷費原則上每年資助1次。
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人表示,廣州市城鎮登記失業率雖然基本穩定在3.5%以內,但潛在的壓力還很大。經測算,本次階段性擴大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範圍共需3.3億元,相對於廣州市失業保險基金91.49億元積累,僅是很小一部分,廣州市完全有能力進一步擴大失業保險基金的使用範圍,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在促就業、防失業方面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