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6月28日電(記者 王新明)貴州省2009年在所有全日制高校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貸款期限最長14年。
據悉,申請貸款的學生應具備以下3個條件:一是已被根據國家有關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含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二是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特區);三是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據介紹,每名借款人每年申請的貸款最高不超過6000元,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貸款週期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上10年確定。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佈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
貸款本金分年度償還,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學生從畢業當年開始,按年度償還貸款利息,最後一次償還貸款本金時利隨本清。
貴州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表示,今年貴州省大學新生在收到錄取通知書的同時,還將收到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及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有貸款意願的學生可在填寫好貸款申請表後,直接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縣教育局提出借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