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澳門6月30日電(記者劉衛國)記者從澳門特區政府衛生局獲悉,為做好預防流感大流行的必要準備,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日前根據《基本法》及《傳染病防治法》作出批示,採取系列特別措施進行抗疫工作。
依據第22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澳門特區採取的特別措施包括:限制或禁止感染、懷疑感染、或有受到甲型H1N1流感感染危險的非本地居民進出澳門;徵用財産或服務;免除公共實體為取得必要的財産或服務所需的若干法定手續;免除從外地前來澳門從事與防治甲型H1N1流感有關工作,且在當地具專業資格者的專業資格認可。
批示指出,由於澳門已出現甲型H1N1流感的本土病例,鋻於澳門將面臨社區暴發的危險,為做好預防流感大流行的必要準備,有必要自6月24日起採取系列特別措施,並授予特區政府衛生局局長實施批示所定措施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