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4日電(記者 白潔純 劉詩平)中國銀行4日宣佈,中行廣東省分行已分別與中銀香港、匯豐銀行簽訂《人民幣貿易結算清算協議書》。中行由此成為首家完成與海外代理行簽署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清算協議的銀行,並已經可以開始代理上述兩家銀行進行人民幣資金跨境結算和清算。
另外,中行當日還宣佈,作為中行的控股子公司,中銀香港已與中國人民銀行簽署《關於人民幣業務的清算協議》,這標誌著中銀香港正式獲得跨境貿易人民幣清算銀行的資格,成為香港地區首家可以同時提供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和清算服務的銀行。
中行新聞發言人王兆文表示,中行上海市分行也與11家海外代理行就簽署《人民幣貿易結算清算協議書》達成共識,併為其預開立了人民幣清算賬戶。這11家海外代理行主要位於企業人民幣結算需求較多的港澳和東盟地區,包括渣打銀行(香港)、東亞銀行等。
同時,中行上海分行還為17家中行的海外分支機構預開立了人民幣清算賬戶,包括亞洲地區的中銀香港、澳門分行等。
7月2日,由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銀監會六部門制定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正式對外公佈,期待已久的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業務開辦在即。辦法規定,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試點企業與境外企業以人民幣結算的進出口貿易,既可以通過境內商業銀行代理境外商業銀行進行人民幣資金的跨境結算和清算,也可以通過港澳地區人民幣業務清算行進行人民幣資金的跨境結算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