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7月11日電(記者潘瑩、張鴻墀)目前,新疆已實現了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制度的全面覆蓋,走在全國前列。
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廳了解到,2009年新疆新農合籌資標准將保持在每人每年100元以上,各地還將根據歷年運行情況和基金規模,適當調整新農合住院補助起付線以及住院補助比例和封頂線等,確保參合農牧民住院醫療費用實際補償比例不低於45%。
自從2003年國家在實施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以來,新疆應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89個縣(區)已實現全面覆蓋,覆蓋農牧業人口達1005萬人,參加率達到了94%以上。
今年以來,新疆相繼制定多項新的政策,全面推動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不斷提高農牧民參合率。據了解,目前,新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籌資提高到年人均不低於100元的標準。按照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個人繳費以4:4:2的比例分擔,即中央財政補助40元,地方財政補助40元,個人承擔20元(其中南疆三地州個人承擔10元)。
自治區衛生部門表示,由於政府財政的大力補助,農民個人繳納金額很少,享受利益較多,新疆各族農牧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積極性空前高漲,也帶動了新疆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改善了農牧區的就醫環境。
自治區衛生廳廳長買買提·牙森説,今年新疆農村衛生工作要配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擴大內需工作,抓住中央全面推進農村改革和發展的有利時機,進一步擴大新農合覆蓋面,在動態管理中實現“應合盡合”,並逐步推行“兩統一管理”,即統一補償方案,統一門診和住院統籌分配比例,降低補償門檻,簡化報銷程序,適當提高補償比例,使常見病、多發病患者早就醫、早診治,最大限度推廣新農合基金的使用效益,讓農牧民得到更多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