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3日電(記者 李清華)為積極發揮軍品和民品市場優勢,有效利用全社會資源為軍隊裝備建設服務,近日,解放軍總裝備部出臺《關於加強競爭性裝備採購工作的意見》,將著力構建開放、規範、有序的裝備採購市場,積極培育多元化的競爭主體,廣泛吸引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各類所有制企業參與武器裝備的預先研究、型號研製、購置、維修各階段競爭,以進一步加快軍隊裝備現代化建設步伐。
總裝備部出臺的《關於加強競爭性裝備採購工作的意見》,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依據國家和軍隊有關政策法規制定的。其宗旨是要進一步解放思想,通過破除裝備採購市場壁壘,逐步建立和完善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産及維修保障體系,完善軍隊裝備採購工作機制,充分調動和激發企業的創新能力,為武器裝備的跨越發展、自主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為有效利用全社會資源,廣泛吸引民營企業參與裝備建設,《意見》明確提出,要科學確定市場準入標準,加快民營企業的資格審查工作,建立完善採購信息發佈制度、競爭風險防範和效益評估制度、質疑投訴處理和仲裁製度、競爭激勵和保護制度,並會同國家有關部門在軍品投資、稅收、定價等方面,營造公平競爭的政策環境,確保競爭性採購的健康推進。
根據《意見》精神,一些市場化程度較高、技術成熟的軍選民用産品,將實行一定範圍的公開招標和集中採購。對不涉及國家安全和軍隊機密、投資較小、技術通用性較強、有較多合格供應商的裝備採購項目,將採取公開招標或詢價等方式實行充分競爭。對涉及國家安全和軍隊機密、投資較大、技術專用性較強、僅有少數合格承研承制承修單位、且影響國防科技工業核心能力建設的裝備採購項目,將採取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評審確認等方式實行有限競爭。